电动车无牌上路16日起开罚 逆行、酒驾也将被查
合标车
本月起,合标电动自行车将“带牌销售”
限市区内牌
在中心市区道路行驶的合标车须登记上牌,其他县(市、区)无牌电动车不允许进入泉州市区内环路行驶。
载物有规定
载物高度不得高过地面1.5米,宽度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车身0.3米。
限16岁以上
根据相关条例,驾驶电动自行车(指合标车)必须年满16周岁。
闯红灯罚20元
合标车上路行驶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非机动车(合标车)闯红灯、不服从交通指挥等可处以20元罚款。
□电动车行驶范围
泉州市区内环路原则走非机动车道
市区内环路,即坪山路—东湖街—少林路—城北路—城西路—江滨北路临漳门至刺桐大桥下、宝洲街刺桐大桥北端至坪山路路段以内(含所在路段)。
其中,东湖街、东街、湖心街、打锡街、涂门街、新门街、泉秀街、刺桐路、江滨北路土地后至临漳门、城西路、城北路、少林路等路段,应走非机动车道;在温陵路应走辅道;在田安路、丰泽街、九一街、津淮街,应走人行道;其他道路靠路右边行驶。总之,有非机动车道的要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无非机动车道的要靠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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