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无牌上路16日起开罚 逆行、酒驾也将被查
11月16日起 将开始开罚单
从11月16日起,鲤城、丰泽、洛江、泉州开发区公安部门将开始对电动自行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整治期间,公安部门将重点查处超标电动自行车无牌证上路、不按规定安装号牌、逆向行驶、闯红灯、超载、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对酒驾、醉驾超标电动自行车,将按照酒驾、醉驾机动车的有关处罚规定进行处理;对驾驶未悬挂车牌(无牌或有牌未安装)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暂扣车辆、处200元罚款、核对相关车辆来历凭证后给予放行;对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安装号牌上路行驶的,暂扣车辆、处20元罚款、核对相关手续、责令其按规定安装号牌后给予放行;对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闯红灯、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如因这些行为在路上被拦下,民警将给车主开罚单,车主需到窗口处理违章,再到银行交罚款。
警方再次提醒,已取得电动自行车牌证的市民要规范悬挂前后两个车牌,并记得随身携带行驶证、身份证;未满18周岁,特别是中小学生不得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驾驶和乘坐超标电动自行车要戴好安全头盔;超标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得超过2人;上路行驶要按指定路线行驶,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时,应保持安全车速,注意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坚决杜绝无牌证上路、不按道行驶、逆向行驶、闯红灯、超速、超载、酒驾等危险驾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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