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无牌上路16日起开罚 逆行、酒驾也将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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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无牌上路 本月16日起开罚
在中心市区逆行、闯红灯、超载、酒驾等也将被查处
本报讯 (记者 李凯龙 通讯员 邱文峰)本月16日起,无牌上路的电动车可要注意了,我市公安部门将对中心市区超标电动自行车无牌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据介绍,自10月16日以来,鲤城、丰泽、洛江、泉州开发区公安部门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强中心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和市公安局出台的《泉州市区超标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的规范管理,开展集中教育劝导活动。各地组织警力上路设卡,严查超标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路线行驶、未遵守十项行车要求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并向违法驾驶人分发《超标电动自行车安全文明行车温馨提示卡》,开展面对面的现场教育、劝导和纠正。同时,市交巡警支队和市区各交巡警大队、派出所还利用市区设置的路面电子显示屏、人行横道灯显示屏不间断地滚动播放电动自行车安全文明行车提示语,并派出警力深入社区、企事业单位粘贴宣传招贴画,积极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文明行车社会宣传提示活动。此次集中教育劝导将持续至11月15日。
从11月16日起,鲤城、丰泽、洛江、泉州开发区公安部门将开始对电动自行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整治期间,公安部门将重点查处超标电动自行车无牌证上路、不按规定安装号牌、逆向行驶、闯红灯、超载、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对酒驾、醉驾超标电动自行车按照酒驾、醉驾机动车的有关处罚规定进行处理;
对驾驶未悬挂车牌(无牌或有牌未安装)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暂扣车辆、并处200元罚款、核对相关车辆来历凭证后给予放行;
对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安装号牌上路行驶的,暂扣车辆、并处20元罚款、核对相关手续、责令其按规定安装号牌后给予放行;
对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闯红灯、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警方提醒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已取得电动自行车牌证的市民要规范悬挂前后两个车牌,并记得随身携带行驶证、身份证;未满18周岁,特别是中小学生不得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驾驶和乘坐超标电动自行车要戴好安全头盔;超标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得超过2人;上路行驶要按指定路线行驶,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时,应保持安全车速,注意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坚决杜绝无牌证上路、不按道行驶、逆向行驶、闯红灯、超速、超载、酒驾等危险驾驶行为。
来源:泉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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