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一响就“沉船” 通风报信的竟是大队长
这艘非法采砂船默默地立在洛阳江边,警示世人。
蜕变 “猫抓老鼠” 变成“猫鼠一窝”
2008年4月,黄某增任洛江区农水渔业执法大队大队长,官不大,权力可不小,执法大队拥有查处破坏水土资源违法行为、监督检查河道水事违法案件(非法采砂)等权力。
当了一年左右的大队长,黄某增从“猫抓老鼠” 蜕变为“猫鼠一窝”。昨日,庭审过程披露了他与非法采砂老板的勾结过程。
2009年,黄某增查处了何某平的一辆运砂车。何某平向黄某增的朋友张某忠求助,张某忠打电话给黄某增。黄某增以“运砂是自己需要”为由,只罚了何某平500元。过后,何某平感激不尽,委托张某忠拿5000元给黄某增以示感谢。按照规定,对这种非法的运砂车要扣车,并罚款1万元至3万元。黄某增从“猫抓老鼠”向“猫鼠一窝”迈出了第一步。
2009年年底,在执法中,黄某增查扣了在洛阳江非法采砂的卢某良、卢文某的运砂车。卢某良找到了在某单位担任副局长的亲戚卢某清帮忙。卢某清告诉黄某增,卢某良是他的亲戚,没工作,花了好几万元弄了条采砂船采砂,经常被查处也不是办法,请黄某增高抬贵手,等成本回收后就不再采砂了。过后,双方在酒店吃饭,卢某良一方由此认识了黄某增,双方“上了同一条船”。
非法采砂船老板施某法通过张某忠的关系,认识了黄某增。同样是金钱开路,黄某增给施某法提供了保护。
报信 电话一响“沉船” 拿到7.5万元
在黄某增向非法采砂老板通风报信后,往往是“电话一响,沉船”。
“洛阳江上的非法采砂由来已久,以前惠安县水利局查得很严,我也只能负责洛江管辖这边的。”黄某增坦言,要通风报信,让非法采砂船顺利逃避检查,离不开洛阳江桥闸管理处相关负责人陈某某(另案处理)的配合。由此,黄某增和陈某某默契配合,互通“查处采砂船”的信息,有惠安方向的执法人员来检查时,陈某某会及时告知黄某增,两人达成利益均沾的协议。
在施某法非法采砂时,一有检查行动,黄某增会事先打电话或发短信通知张某忠转告施某法。接到报信后,施某法赶紧将采砂船沉到江中。黄某增发的信息都很短,常常就是“检查 沉船”等字样。收到信息的非法采砂老板则立即采取措施,把船舱灌满水,采砂船就沉入江底,因此,执法人员到现场时,江面上已无采砂船。等执法人员一走,非法采砂老板再把船舱里的水抽掉,采砂船就浮出水面,继续作业。为此,黄某增共6次收受施某法委托张某忠贿送的4万元,黄某增将其中2万元给了陈某某。
卢某良和卢文某先后3次送黄某增3万元,黄某增和陈某某各分一半。加上收受何某平的5000元,黄某增共受贿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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