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晋江推行简易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24小时内理赔到位;警方称,即便是豪车发生小事故也可快速处理
单方车损不超3万 拍照后可撤离现场
东南网12月3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林天真 尤燕姿 通讯员 蒋巧玲 立祺/制图)明年1月1日起,晋江将正式推行简易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早上8点到晚上8点,在晋江区域内,发生单方车损不超3万元且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后,当事各方可无需报警,自行拍照取证,于1小时内到晋江市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进行处理、定责、理赔,大部分事故将在24小时内获得理赔款。
早在去年,泉州市公安局、泉州市保险行业协会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福建省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和简易程序处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实行的单方车损金额定在“1万元以内”;此次,晋江将这一门槛放宽到“3万元以内”,交警方面称,车损金额提高,可以更大限度地让当事人自行协商撤离,不会因事故导致道路堵塞,利大于弊,方便车主。
值得一提的是,针对晋江当地的实际情况,警方称,即便是豪车发生小事故,但当事人无法判断单方损失是否在3万元以内时,事故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参照小事故快速处理办法,待移动车辆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后,再报保险评估;若单方车损超出3万元,再作报警处置。
目前,晋江交管部门已重点在青阳、梅岭、陈埭、罗山等中心城区先行推行上述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据介绍,待这一办法全面顺利实施后,下一步警方将继续推广快速处理“涵盖涉及金额1000元以内的轻微人伤”交通事故。
晋江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快速处理流程详见附图。服务中心地址:晋江市和平中路38号(机场往石狮方向700米),联系电话:0595-85600122,节假日不休。
【办法解读】
快速处理流程 三个环节进一步优化
晋江交管三中队丁队长介绍,目前,晋江一个月有800多起简易交通事故,平均滞留时间半小时以上。推行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有利于缓解市区交通拥堵。
此次晋江推行的快速处理办法,在以下几个环节作了流程优化。首先,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各方无需报警,无需填写《自行责任认定书》,只需要自行拍照取证即可。“有些城市要求双方要自己填写《自行责任认定书》,这很不方便,因为事实上很多人不会随身带着这份《认定书》,快速处理机制变成了虚设。”
其次,按照晋江这一快速处理办法,在事故发生1小时内,当事各方应将车辆直接开往晋江市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服务中心进行定责、理赔。丁队长说,约定“1小时内”,是为了保证双方利益,防止一方伪造现场。
其三,车主5分钟就能完成拍照,到服务中心一站式完成定责、理赔等也很快。“只要是当天晚上8点前的事故都可以去服务中心办理,服务中心上班时间到晚上9点。简单的事故24小时内就能理赔到位,在以前至少需要5天以上。”
处理流程
1、发生交通事故
2、当事各方自行用手机等照相设备对事故现场(前后左右和全景照片各一张、损坏部位照片两张),以及对方证件(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卡)进行拍照,并互留电话号码
3、在事故发生1小时内,当事各方将车辆直接开往晋江市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服务中心进行定责、理赔
4、民警与保险工作人员为当事各方办理事故责任、勘查、定损、调解、理赔等一站式服务
5、24小时内获得理赔款
责任认定
快速处理将使用模糊责任认定办法,即对于变更车道、追尾、逆向、倒车、掉头、拐弯未让直行、路口相对方向右拐未让左拐、未按导向车道行驶的,一方存在这些行为,将认定为负有全责;双方都存在这些行为,则认定为双方负有同等责任。
注意事项
8种情形不适用快速处理
1.当事人各方有一方已经报警的,车主应当在现场等候交警处理;
2.单方交通事故;
3.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4.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其他设施的;
5.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6.当事人有饮酒嫌疑的;
7.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8.法律规定的其他不适于快速处理的交通事故。
其他提醒:
当事各方已约定要去快速处理服务中心处理,而在途中无正当理由反悔的当事人,经交管部门通知仍拒绝前往中心处理的,交管部门对这种行为将按交通肇事逃逸进行处罚,对驾驶人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记12分;保险公司按规定于次年上浮逃逸车辆保险费。
三大保险公司人员将常驻服务中心
据介绍,晋江市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服务中心正式开放后,将配备4名交警、6名交管部门的其他工作人员。3家大的保险公司已确定会派工作人员常驻。服务中心还预留了部分窗口给其他一些小型保险公司,正式施行快速处理办法后,小型保险公司会在接到交管部门通知后,20分钟内委派工作人员赶到服务中心办理相关业务。
对此,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晋江分公司理赔方面相关负责人林先生表示,服务中心的成立,让他们在人力物力方面得以更好地配置,“尤其在现场查勘这块,更是一个解放”。他说,目前公司在青阳、梅岭、陈埭一带配备了六七名现场查勘人员,到高峰期碰上事故多,这些人根本跑不过来。如果再赶上交通拥堵,工作人员要将车停在1公里外,走路去现场,非常不方便。
晋江另一家保险公司理赔方面相关负责人也表示,“我们将人员集中在服务中心,优化了人力资源配备,能更好地服务客户”。
【延伸疑问】
1.单方车损定在“3万元以内”,是怎么考虑的?
丁队长说,这个标准是晋江交管部门与泉州保险行业协会,以及晋江几家保险公司共同协商确定的。
“一般来讲,单方车损在1万元以下的,可免开事故责任认定书,1万~3万元的则要。”警方经过梳理盘点,目前单方车损不超过3万元的简易事故,已占全部简易事故的95%以上,覆盖面较广。因此,将单方车损门槛放宽至“3万元以内”,可让大部分的车主都能享受到便利。
2.车主担心,快速处理结果如果不公平怎么办?
晋江陈埭车主林先生担心,快速处理过程中,如果事故双方对责任认定协商不一致,怎么办?怎么判断谁负责任?照片拍得不准,导致交警在进行责任认定时处理不公平怎么办?
对此,丁队长说,服务中心配置了专业交警,只要全景照片拍得差不多,从照片上基本都能判定事故责任方。如果快速处理后,车主对民警的判定有异议,交管部门可以引进仲裁机制介入调解。“目前的技术,我们甚至可以根据相片恢复现场,根据监控进行调查。如果车主实在不放心,也可按照传统方式,选择报警。”
3.保险公司是否能有效配合这一快速处理机制?
事实上,自去年泉州市区推行这一道路事故快速处理办法以来,执行中遇到诸多难点。泉州市保险行业协会李会长举例说,甲乙双方发生事故,甲方损失5000元,乙方损失15000元,那么,按当时“1万元以内”的单方车损标准来看,甲方可以适用该机制报保险理赔,乙方多出来的5000元就难以得到理赔。
其次,警方在认定双方损失时,一旦不够准确,让双方各自理赔,从而导致部分车主的损失超出标准,也只能通过保险行业协会的仲裁机制来解决。
再者,仍有不少车主对这一快速处理机制不够了解,不相信撤离现场还能理赔,也增加了这一机制的推行难度。
此外,李会长说,目前,快速处理机制主要针对平安、人保及太平洋三大保险公司,因为这三家的业务量较大。晋江此次将车损标准提升“3万元以内”,泉州市区的金额或许也会跟风上浮至“3万元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