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事故各方车损不超万元 应先拍照快速挪车
中心市区发生轻微交通事故 各方车损不超万元 应先拍照快速挪车 本报讯(记者 李凯龙 杨佳彬)记者了解到,为了避免轻微交通事故导致大拥堵,泉州市去年出台规定,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各方当事人认定财产损失均在1万元以内的,当事人应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后,快速将车辆驶离现场自行处理或等待交巡警、保险人员查勘。若未及时撤离造成交通拥堵的,除了违法方将被警方以交通违法进行处罚后,事故双方当事人还将分别被处200元罚款。 规定 轻微事故不撤离的将被双重处罚 从市公安局110报警指挥中心监控的数据来看,中心市区每天有130多起交通事故,其中轻微事故占80%,且车损小于1万元的车损事故占事故总量的90%以上。这些轻微事故大部分仅造成财产损失,未造成人员伤亡。民警介绍,很多人一旦发生事故,事无巨细,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报警划分责任然后报保险索赔。 其实早在去年10月,泉州市交巡警支队和泉州市保险协会就根据《福建省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和简易程序处理办法》出台规定,明确表明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且各方当事人认定财产损失均在1万元以内的,应先撤离现场,当事人应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撤离现场后自行处理或报保险。泉州市保险行业协会也要求各保险公司在接到报案后,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及时通知当事人迅速撤离现场,移动到就近不妨碍交通顺畅的地方等待查勘。同时,对本应撤离而没有撤离,造成交通拥堵的,民警在对违法方的交通违法进行处罚后,还将对事故双方当事人分别处以200元罚款。但目前泉州市还未因此开罚。 呼声 特殊路段加派警力巡逻 小事故造成大拥堵,特别是车辆堵在隧道内,更令人担心安全问题。市民李先生觉得,此前丰泽街与坪山路重新组织交通方式,大坪山隧道口取消红绿灯,就是为了让车辆快速通过隧道,不在隧道内停留。当天事故给有关部门提了醒,如何应对特殊路段的突发状况,亟待考量。 记者了解到,今年2月开始,丰泽公安分局组建了排堵保畅应急机动队,在全市率先构建起“点、线、面”三级交通排堵保畅新模式。机动队由150人组成,分布于区交巡警大队、辖区派出所和社区,利用机动方便的摩托车出警。配合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的情报,力争做到3分钟赶到,10分钟解堵。 对此,一些司机认为,在特殊路段,机动车队、辖区交巡警大队及派出所应加派警力在高峰期加强巡逻及疏导,以便发生突发状况快速处置。 提醒 进隧道前50米开灯减速 与一般路段相比,隧道行车更容易出事故。民警提醒,人由远处突然进入隧道暗处,眼睛不能马上适应,有些驾驶员会感到不舒服,有的人甚至会产生恐惧感。因此,在行至隧道入口前约50米左右,就应打开前照灯、示宽灯、尾灯,及时察看车速表,根据隧道口标志上规定的速度行车。从洞外进入隧道,人眼的适应时间大约为10秒左右,为弥补这一缺陷必须在进隧道前提前降低车速。如果车速过快,不能及时调整暗适应、明适应的生理过程,无法看清隧道内的前进方向,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此外,隧道内不允许随意变道。驶出隧道时,要注意观察隧道口处的交通情况。 【记者手记】 莫让小刮擦刮掉公德心 小小刮擦发生后,事故双方司机在场等候交警和保险人员查勘,导致事故车辆占据一个车道长达半小时,百余辆车被堵在大坪山隧道内。这种浪费公共道路资源,漠视他人宝贵时间的行为,违背社会公德,实在不该。 如果事故双方遇轻微事故后能快速处理,拍照存据后自行撤离,不仅自己安全,节省时间,也还他人通行权益。于人于己,无不裨益。 当然,一项便民举措的出台,除宣传发动、民众自觉配合外,更需要有关部门强力推行,对违反规定者该罚当罚,否则等于空谈。让人遗憾的是,虽然轻微事故快速处理办法已出台一年有余,但截至目前,相关部门尚未对事故各方未及时撤离造成拥堵的行为开罚过。如此,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小刮擦造成大拥堵的现象屡见不鲜。 此外,城市道路交通的管理者还应在高峰时段、重要路段加派人手加强巡逻,如遇突发状况才能快速排堵解危,防止险情蔓延,事态扩大。 (李凯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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