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出租车运价1月起上调 起步价调为7元/3公里
qz.fjsen.com 2013-12-11 09:32 苏碧蓉 来源:
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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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2月11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苏碧蓉)明年1月起,泉州市出租车起步价,将由现行的6元/2公里调整为7元/3公里,超起租里程每公里运价提高0.2元,由现行的1.60元调整至1.80元。燃油附加费仍按现有2元/趟次执行,并及时根据油价变化上调或下调。
近日,泉州市物价局和泉州市交通委联合下发《关于泉州市客运出租车运价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明确运价调整将从明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除了以上提到的变化外,空驶费方面也有调整。
目前,泉州市出租车8公里以内不收取空驶费,8公里以上分段收取0.5元至0.9元的空驶费。按照《通知》规定,今后出租车行驶里程8公里以内仍然不收取空驶费。8公里以上则将以20公里为界,分段收取空驶费。其中,8公里以上至20公里部分每公里加收车公里租价的27.8%即0.5元;20公里以上部分每公里加收车公里租价的40%,即0.72元。
另外,低速行驶和等候费、夜间加成费、车辆通行费等延续现有标准。即,根据乘客要求停车等候或车辆行驶速度低于12公里/小时的,全程等候累计5分钟不收等候费,等候超过5分钟的每满1分钟计收一个基本计价单位即0.36元的等候费;夜间(当天23:00~次日5:00)租车时,基价公里以外,每公里可加收夜间加成费0.2元;租用出租车时所发生的车辆通行费用由乘客承担。此外,为充分保障出租车驾驶员权益,《通知》还规定,此次提价所带来的新增收入应归司机所有,出租汽车承包费不能随此次出租车运价的调整而提高。
据了解,明年1月1日至30日为计价器调整过渡期。过渡期间,已调计价器的出租车按新的收费标准执行,未调计价器的车辆仍按原规定执行。届时,泉州出租汽车运价将出现新老两种价格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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