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归女工触电身亡 街道办监管失职终审判赔80万
路灯照明线酿祸,夜归女工触电身亡
监管失职 街道办终审判赔80万元
(黄晖/绘)
暴雨天,许女士回家路上不幸触电身亡。这起发生于3年前的案件,近日终于尘埃落定——法院终审判鲤城区江南街道办事处需赔偿80余万元,其余5被告无责。
□早报记者 黄墩良
暴雨天路面积水 女工被电击死亡
2010年7月22日,许女士在泉州市贝特骄服装织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特骄公司)做临时工。当天台风来袭出现了大暴雨,鲤城区常兴路路面积水严重。
当晚,许女士骑摩托车下班回家,经过嘉美工业大厦门口右转时突然倒地,疑似触电。大厦里的工人见状,双手套上塑料袋将她抬到大厦门口未积水处时,工人身体也被电击发麻。120急救医生赶到确认许女士已身亡。
事发后,警方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对许女士的死亡原因进行鉴定,结论为许女士符合电击死的特征。
2011年,陈先生等5位亲属作为原告,将6个被告起诉到鲤城区法院。被告分别为嘉美汽配工贸有限公司(下称嘉美汽配公司)、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泉州电业局(下称电业局)、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下称市政公用事业局)、鲤城区人民政府(下称区政府)、江南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街道办)、贝特骄公司。原告要求被告赔偿100多万元及许女士的尸体冰冻费4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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