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工商首对微信营销立案 提出三点消费警示
鲤城工商首对微信营销立案,并提出三点消费警示: 礼品质量问题 商家需负责 东南网12月19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李秋云 通讯员 杨航 吴志鹏)“亲,集满赞就可以领奖品。”“还差最后一个,快帮我点下赞!”近日,鲤城工商在微信营销监管整治中,发现部分商家存在涉嫌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并对两个商家进行立案调查。据了解,这是鲤城工商首次针对微信营销立案。工商提醒,微信营销于买卖双方来说,都不是免费午餐。 “个体店”变“公司” 涉嫌虚假宣传 日前,鲤城工商针对微信营销,对两个商家进行立案调查。两个商家都采用集赞赢奖品的方式,其中一家玩具公司在条款中设置了“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的霸王条款;另一家电子设备店除了设置“最终解释权”等违规条款外,还在宣传中摇身变成“某科技公司”,涉嫌虚假宣传。 鲤城工商局检查大队有关人士称,网站公开性强,主体要备案,但微信还属于相对私密的聊天工具,利用其发布信息,主体并不需要备案。微信营销的商家很多不具有实体店,也没有工商注册,在监管上有一定难度。 微信营销为什么这么火?工商人员分析,某种意义上,商家和网友都将其视作一顿“免费午餐”。对商家来说,只需低廉的成本,效果甚至能超过其他广告;对网友来说,很多人认为只是动动手指,就可以赢得礼品,何乐而不为?而对于微信营销背后的法律责任,工商人员称,目前双方的认识都还不足。比如,微信营销免费送出的礼品出现质量问题,应由谁负责?商家的“游戏规则”是否合理?这些问题有待进一步探讨和监管。 工商警示:礼品质量商家需负责 鲤城工商相关人士称,针对微信营销引发的问题,工商今后将进一步加强监管,为尽量避免双方纠纷,特此作出三点警示: 首先,利用微信营销的商家,必须为所送出礼品的质量负责,一旦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人身伤害,都应由商家承担责任。 其次,微信营销的活动条款须清晰明了,不得含有违法、违规条款。此外,“最终解释权”等排除消费者权利的条款也是不允许的。 最后,建议商家及时公示活动进展,网友在参与点赞等活动时最好事先关注发布信息的商家,以便及时跟进信息。在现实中,很多网友是通过朋友的朋友的朋友等多层“朋友圈”看到信息,由于没有关注原始一方,无法及时看到商家发布的消息,往往在“奖品已领完”后,仍在盲目转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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