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中心市区继续开展“禁炮”行动 设举报奖金
东南网1月3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林莉莉 通讯员 廖栋和)1月5日起至3月15日,泉州中心市区(鲤城、丰泽和泉州开发区)以及大部分县、市的城关,将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根据泉州市政府的通知,对违反“禁炮”规定,符合拘留条件的一律拘留,确因其他原因不予执行的,需经市、区两级公安机关及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核批准。 昨日下午,泉州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雷霆治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自去年12月至今开展以来,共收到涉枪涉爆举报线索86条,查证属实34条,刑拘2人、逮捕1人、治安处罚37人。清查收缴黑火药0.264公斤,炸药3263.5公斤,雷管5000发,烟花爆竹11343箱,破获涉爆案件6起,刑拘5人,治安处罚2人,破获涉枪案件4起,刑拘6人,逮捕5人,治安处罚1人,破获烟花爆竹案件138起,刑拘58人,治安处罚137人。 “雷霆治爆”行动将持续到今年2月底。泉州市公安局以及各县、市公安机关分别设立举报奖励基金,共计百万元以上。市民可拨打110举报,目前,全市已兑现奖励2起举报,共奖励5600元。 相关报道>>>
今年中心市区继续“禁炮” 上月4日以来,58人涉烟花爆竹案件被刑拘 本报讯(记者 杨佳彬)昨日,记者从泉州市公安局获悉,今年中心市区继续“禁炮”。为加大“两节”期间的“禁炮”工作力度,1月5日起至3月15日,泉州中心市区将开展集中整治行动,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将受到严惩。 今年,除鲤城、丰泽、泉州开发区三地外,晋江、石狮、德化、南安、惠安、永春等地区也将在中心城区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公安部门提醒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禁炮通告,违者将被警方处以罚款、拘留,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为鼓励检举揭发涉爆违法犯罪线索,市公安局设立了30万元的举报奖励基金。各县、市公安机关也分别安排了10万元以上的举报奖励基金专款。举报奖励金额按照查获案件的具体情况发放,数额从1000元至2万元。泉州市公安局举报电话:110或22180303。 记者了解到,去年12月4日以来,警方开展了“雷霆治爆”专项行动,共清查收缴炸药3263.5公斤,雷管5000发,烟花爆竹11343箱;破获涉爆案件6起,刑拘5人,治安处罚2人;破获涉枪案件4起,刑拘6人,逮捕5人,治安处罚1人;破获烟花爆竹案件138起,刑拘58人,治安处罚137人。 来源:泉州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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