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石狮新农合方案出台 个人年缴100元最高补15万
东南网1月3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华健 张娟/制图)昨日,石狮市政府对外公布《2014年石狮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据了解,今年石狮全市共有27.6万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9%以上。根据方案,今年新农合基金筹资标准460元/人,为往年最高,最高可补偿15万元。 普通住院门诊最高补偿15万元 2014年新农合基金筹资标准460元/人 个人出资100元/人 镇(街道)财政补助20元/人 石狮市及上级财政补助340元/人 依据方案,2014年普通住院补偿方案标准为: ●一类(石狮镇级)医疗机构 起付线为100~500元,补偿比例为70%;超过500元的,补偿比例为95%。 ●二类(石狮市级)医疗机构 起付线为500-~5000元,补偿比例为80%;超过5000元的,补偿比例为90%。 ●三类(石狮市外)医疗机构 起付线1000~10000元,补偿比例为45%;10000~30000元,补偿比例为65%;超过30000元的,补偿比例为80%。 石狮卫生局综合股一负责人透露,这些补偿范围为目录内可补偿医疗费用,且全部封顶线最高为15万元。 特殊病种将分三类补偿 按照规定,石狮2014年特殊病种门诊补偿标准,将分三类进行补偿,补偿封顶线将按病种设立。 Ⅰ类:苯丙酮尿症、儿童听力障碍、癫痫、支气管哮喘、结核病辅助治疗、重症精神病、强直性脊柱炎、帕金森症、甲状腺机能亢进、慢性病毒性肝炎(乙型、丙型活动期)、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肾炎、类风湿性关节炎、不孕不育症、胃或十二指肠溃疡、甲状腺机能减退、慢性肾功能不全、风湿性关节炎,可在各类医疗机构就诊,补偿比例为60%,补偿封顶线为10000元/种·年。 Ⅱ类:高血压、糖尿病(定病种、定药物、定诊疗项目),在一类医疗机构就诊的,补偿比例为90%;其他类门诊就诊,补偿比例为60%,补偿封顶线为3500元/种·年。 Ⅲ类:恶性肿瘤的化学治疗和放射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反应、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心功能不全、重症肌无力、脑卒中及后遗症、肝硬化(失代偿期)、重症尿毒症透析(≤3次/周),与同类别定点医疗机构的普通住院补偿比例一致,与普通住院医疗费用补偿共用封顶线。 普通门诊最高补偿每人每年400元 根据方案,石狮市2014年普通门诊补偿标准及结算办法,分为镇级医疗机构和村级医疗机构来进行补偿。 ●镇级医疗机构补偿比例为70%,单次补偿封顶线为40元/人次,累计补偿封顶线为400元/人年; ●村级医疗机构补偿比例为50%,单次补偿封顶线为15元/人次,累计补偿封顶线为50元/人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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