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补偿比例提高 城乡居民看病得实惠
东南网-石狮日报11月26日讯(记者 许长财)在湖滨街道办事处湖边社区蒋女士家里,还保存着2008年以来的多本“参合人住院登记卡”,持有这些卡,意味着生病住院后都能得到一定的补偿。蒋女士一家并不是石狮最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人。在石狮,早在2004年就开始试行新农合,2006年在全市全面铺开。到2012年,全市共有27万多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合人去看病时,都能得到一定的补偿,医疗负担大为减少。
主动先行先试
逐步巩固完善
记者了解到,2004年,在得知福建省要选几个县市试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后,石狮市委、市政府经过努力,争取到首批试点县市的机会,从而开始在全省率先试行城乡一体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据卫生部门相关人士介绍,当时此项工作是由其他部门负责的,主要采取“先行试点,逐步铺开,巩固完善”的实施方法,试点镇村的居民统一筹资标准、统一补偿,具体业务委托商业保险公司进行专业化管理和服务。石狮选择了三个镇的五个村,参合期限是2004年12月10日到2005年10月9日。当时共有11848人参加,筹资标准是60元/人,其中个人出资10元。一年下来,共有176人次得到补偿,补偿金额36.7万元。
2006年9月,在试点工作取得成功的基础上,新农合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覆盖率100%,参合率稳定在99%以上。几年来,逐步建立起“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城乡居民自愿参加,卫生行政部门实施和监管,保险公司专业化服务”的运行机制。2011年在全省率先试行住院按病种(组)定额付费、普通门诊总额预付的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探索新农合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逐年提高标准
稳步扩大范围
石狮市试行新农合制度后,筹资水平逐年提高,保障水平稳步提升,保障范围逐年扩大。筹资标准从每年55元/人(2005年到2006年度)提高至330元/人(明年430元/人·年,其中补充意外事故医疗保险保费10元/人·年);住院政策内补偿比例从33%提高至78.3%,次均补偿额从1366元提高至3368元,累计补偿封顶线从6万元/人·年提高至34万元/人·年(其中住院补偿10万元、特殊病种门诊补偿3万元、意外事故医疗保险1万元、重大疾病住院补充补偿20万元/人·年);保障范围从仅限因病住院扩大到因病住院、计划内分娩住院、意外事故住院,以及特殊病种门诊、普通门诊,并将新生儿自动纳入保障对象,全面实行就医即时结报,年补偿受益率从4.45%提高至8.96%。
值得一提的是普通门诊。石狮市于2011年1月1日按人均25元启动新农合普通门诊统筹补偿,至当年11月,仅补偿311人次、4836元。同时,石狮市开展新农合普通门诊总额预付改革,采取“核定任务和总额控制相结合,限额与定额付费相结合”办法,从而实现患者切实受惠、新农合基金安全可控和收支平衡、定点医疗机构业务发展三方共赢的效果。今年1-10月,普通门诊补偿67520人次,补偿金额281.52万元,次均补偿41.69元,普通门诊补偿制度健康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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