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时政> 县市新闻 > 正文

享有良好医疗保障 晋江新农合补偿标准再次提高

qz.fjsen.com 2012-11-22 15:22  刘莹莹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晋江经济报11月22日讯(记者 刘莹莹)记者从昨日下午召开的晋江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上了解到,今年来新农合共结报1.86亿元 ,2013年新农合筹资标准将提高到390元/人,住院补偿年度人均封顶线将从10万元提高至15万元。晋江市领导刘文儒、林惠玲、曾献礼、黄小闽、林贻达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2013年,晋江市将努力达到以户为单位的参合群众政策知晓率保持在100%,持有《晋江市居住证》人员政策知晓率力争达100%;参合率确保99%以上,力争达到100%;新农合当年度基金使用率控制在95%左右;市内定点医院政策范围内补偿比确保80%以上,实际结报补偿比达65%,转外就医比例力争控制在35%以下。

晋江市市长刘文儒指出,这几年来,晋江市把60%以上的财力用于民生建设,加快构建就业、教育、医疗、住房、安全、环境和社会保障7个民生体系。特别是医疗卫生事业,晋江持续加大投入,率先把新农合与城镇医疗保险并轨,健全落实新农合制度,充分发挥新农合“大病统筹”的重要作用,推动新农合工作实现高标准、高参合率,有效减轻重大病患家庭负担,群众受益面越来越大。

刘文儒表示,新农合是一件大实事、大好事,要把好事办好。要发动群众全面参合,强化资金管理,严格基金管理,加强医疗机构监管和精算预警。要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全面落实互助保障政策,确保群众看好病,少花钱,进一步方便群众结报。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把这项工作做好,让每个生活在晋江的人都享有良好的医疗保障。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