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区大力发展民生事业 实现人民幸福安康
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帮助扶持困难群众 社会救助是实现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一年来,洛江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从住房、低保、医疗、救济等方面解决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 为了让群众实现“住有所居”,2013年洛江投入87.5万元为25户低保户建安居房,目前3户已入住、7户已完成装修、15户正在装修,预计春节前都能入住。 2013年,洛江农村低保标准由230元提高至252元,月补差提高至140元;城市低保标准由月380元提高至420元,月补差提高至280元;“五保”户、“三无人员”供养标准每人每月528元。全年共发放低保金849.40万元,重残补助76.01万元。按标准为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及革命五老人员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补助资金共计113.522万元;为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及70周岁(含)以上低保对象人员发放门诊救助金共计15.5万元。 为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负担,洛江积极落实《泉州市洛江区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管理办法》,截至11月份,共有1514人次的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对象申请二次医疗救助,报销金额累计为61.67万元。坚持“救急救难、保障基本生活”的原则,按“大病大灾大难大救、小病小灾小难小救、民政对象有难特救”的原则做好临时救助工作,一年来发放临时救济金20.99万元,帮助204人次解决急需解决的问题;发放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金53.5万元,保证了困难户、受灾户的基本生活。 重视民生是最大的政治,改善民生是最大的政绩。2014年,洛江将继续增进民生福祉,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持续推进“五险”扩面和新农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工作,健全社会救助体系,以务实的作为构建幸福洛江。 (黄玉娇 黄培真 黄必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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