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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头镇原书记苏煌辉一审判刑12年 犯两宗罪

qz.fjsen.com 2014-01-17 19:02   来源: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水头镇原书记苏煌辉一审判刑12年

犯两宗罪:受贿约179万元;滥用职权致国家财产损失3.42亿余元

(网图)

因受贿约179万元,并致国家财产损失3.42亿余元,日前,南安市水头镇原书记苏煌辉因身犯两宗罪,一审被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刑12年。

16人行贿

8年受贿179万余元

法院查明,2001年至2009年间,苏煌辉利用其担任南安市水头镇委员会书记、主管水头镇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先后多次收受吴某超等16人的贿赂人民币127万元、港币35万元(折合人民币350728.64元)和美金2.2万元(折合人民币173329.37元),折算后合计收受贿赂款人民币179.4万余元,为这些人在企业用地安置、征地拆迁、工程款拨付、工程建设报批等方面提供帮助。

在苏煌辉受贿的170多万元中,吴某超“贡献”了49.4万余元。

从2001年起,身为南安市水头某大酒店的董事长吴某超就向苏煌辉行贿。在他一次次的公关下,该酒店成为水头镇党政机关的定点酒店,并常态性承接了该镇党政的接待、相关会议召开等业务。据统计,2001年至2009年间,苏煌辉先后12次收受吴某超的贿赂款合计人民币18万元和港币14万元。

此外,2007年中秋节前的一天晚上,吴某超为取得苏煌辉对他开发建设“某某新城”项目的帮助并继续取得苏煌辉的支持,送给苏煌辉人民币10万元和美元1万元。

2005年至2009年间,泉州某某集团董事长蔡某星为了取得苏煌辉对“某某工业区”改造项目的报批、用地手续办理、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支持并感谢其帮助,先后五次行贿苏煌辉。除吴某超和蔡某星外,行贿人中有很多是当地石材厂的老板。

责任编辑:陈小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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