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环境卫生管理考评办法出台 沿用3种方法
石狮2014年环境卫生管理考评办法出台 沿用3种考评方法 考评范围扩大 东南网1月27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廖海霞)昨日,石狮市公布2013年环境卫生考评结果并发布《2014年石狮市环境卫生管理考评办法》,新考评方法将从今年2月1日起实施。 考评对象:今年的卫生考评对象仍是石狮市9镇(街道):凤里街道、湖滨街道、灵秀镇、宝盖镇、蚶江镇、永宁镇、祥芝镇、鸿山镇、锦尚镇;7个市直单位:行政执法局(市容市貌管理办公室、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政建设管理处、园林管理处)、农办(水务处)、经济局(市场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公路分局、服装城管委会办公室。 考评方式:考评以1000分制,分月考评、专项考评、年考评三种方式,以月考评为主。 石狮市考评中心每月进行2~3次实地暗访检查,发现的问题当场取证登记和评分,并于当日或次日函告责任单位限期整改。限改期满后,组织随机抽样实地回访,问题整改不到位和未整改的将被扣分。 专项考评,即逢重要节庆日、重大活动及上级安排的阶段性整治活动等进行环境卫生专项考评。检查方法与月考评一致。 年度考评,每年年底组织一次年度综合性考评工作。考评采取现场检查、听取汇报、查阅台账等方式相结合进行。 考评范围:与去年相比,考评范围有所扩大,遍及城乡主次干道、市区道路、城中村居、镇村街道、背街小巷、工业园区、农贸集市、车站广场等区域;各类垃圾乱堆乱倒乱焚烧、小广告乱张贴、杂物堆乱放、污水横流、道路运输滴洒漏、市政公用设施管养等考评内容,将实现全方位、全过程考评。 考评奖惩:考评结果将被纳入各镇(街道)、市直责任单位的绩效管理重要指标,同时建立经费核拨与考评成绩挂钩的机制,将各镇(街道)清扫保洁补助经费预留10%作为考评资金,实现奖优惩劣。如季度考评得分(该季度三个月的月考评平均分)在900分及以上的,将返还100%考评资金,而季度考评得分在600分以下的,不予返还考评资金。 根据年度考评及排名情况,将年度累积考评资金全额用于奖励年度排名前四名镇(街道)。第一名将奖励年度累积考评资金的40%。综合去年的三项考评结果,镇级考评单位中,宝盖镇、凤里街道、永宁镇、湖滨街道分别获考评结果的前4名。市直单位中,石狮市交通运输局、石狮公路分局、石狮市行政执法局是前三名,这些单位均可获得年度累计考评相应的资金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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