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展综合配套改革 28条意见让民企享受更多改革红利
进一步拓展民营经济综合配套改革 28条意见让民企享更多改革红利 日前,市委市政府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拓展民营经济综合配套改革的若干意见》。政策按照“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原则,为我市民营经济发展送上了28项红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王克思表示,2014年是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元年,要调动改革积极性,更需要发挥市场能动性,激发民企活力。政策从拓展民营经济综合配套改革出发,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定制六大方面28项条目,目的在于让更多民企获得改革红利和政策实惠。 简政放权 优化政务服务 “简政放权的核心在于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模式为轻审批、重监管的模式。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让市场决定经济活动,减少审批环节,更注重事中、事后的监管。”王克思说。对此,政策提出,开展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试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和探索建立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有关部门将衔接国家、省部署,研究制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使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的领域。 ●工商登记试行“先照后证” 除部分涉及国家安全、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业及设立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限制类外商投资企业等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的市场主体需要取得前置许可外,其他市场主体登记涉及的许可均实行后置管理。 ●行政审批推行“一表式”网上审批 建立行政审批项目动态清理和发布制度,实施国家级行政服务标准化试点,推行市、县、乡镇、村四级行政服务标准化对接联动,乡镇标准化覆盖率达100%。创新网上审批方式,实施全省电子证照试点二期建设,深化电子证照应用,推行“一表式”网上审批。 鼓励引导民间投资进入金融等多个领域 “政策第4-10条是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方向来制定的,结合泉州产业发展现状,以更阳光化、透明化的方式鼓励民企进入金融、军工、公共服务领域,发展服务业新兴业态、健康产业、海洋产业。”王克思说,“例如鼓励民营企业发展服务业新兴业态一条,泉州目前传统服务业占比很大,服务业新兴业态则偏弱,发展服务业新兴业态是制造业转型升级的需要,也能激发民企活力。鼓励民营企业进军健康产业一条,国务院已出台医改及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在泉民企应该抓住这一机遇来发展。” ●发展服务业新兴业态 制造业企业分离现代服务业新设立的服务业新兴业态企业,连续三年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由同级财政按其缴纳额地方留成部分的10%给予奖励,营业税由同级财政给予比上年新增留成部分25%的奖励。 ●健康产业按战略新兴产业予以扶持 鼓励民营企业进军医疗服务、健康养老服务、健康管理、生物医药、医疗器械、保健用品等健康产业,将健康产业纳入产业扶持范围,按照战略新兴产业予以支持。 ●支持民营资本进入公共服务领域 建立健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支持民营资本以独资、合作、联营、参股、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镇供水供气、公共交通、科教文体、医疗卫生等公用事业及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 支持引导企业技术、商业模式创新转型 “结合企业发展较为突出的问题及出现的新变化、新需要考虑,政策支持企业文化、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推动企业‘两化’深度融合。” ●支持企业技术创新 每年从科技专项中安排一定资金,重点支持10个起点高、范围广、辐射强的开放性市级公共研发平台。市政府设立泉州市专利奖,每年评选重大发明专利奖和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对获得市重大发明专利奖奖励30万元,对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奖励15万元、10万元和5万元。 ●推动“两化”深度融合 每年从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资金,重点扶持装备制造业提升智能化水平,支持企业在研发、采购、生产、经营、销售、管理等主要环节有效应用信息技术,支持建设一批面向9大产业集群的工业云平台,形成辐射全市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的网络。 支持企业做强做大做优做精 企业多,但缺乏“巨无霸”企业是泉州的现状。王克思指出,产业龙头企业引领产业转型升级,对产业链的完善、产业集群的培育壮大意义重大,支持企业做强做大做优做精势在必行。 ●“一事一议”推进龙头企业兼并重组 积极引进国内500强和行业龙头民营企业,对企业在资源配置、要素保障等方面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支持企业兼并重组,对总部设在我市且年产值亿元以上的企业实行兼并重组,自兼并重组完成后的当年度起两年内,受益财政按其缴纳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比上一年新增部分的50%给予奖励;对总部设在我市且交易金额超5亿元或8000万美元的企业兼并重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重点推进。 ●小微企业规范升级税收增量奖励 由限下商贸主体转为限上商贸企业、规下服务业主体转为规上服务业企业、规下工业主体转为规上工业企业并纳入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的,受益财政按以上年缴纳的地方级税收收入为基数,三年内增量部分的60%奖励给企业扩大再生产,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当年减半征收。 ●奖励“外资”身份本地企业转内资企业 政策提出,列为上市或挂牌后备企业的拥有“外资”身份的本地企业,允许其按合理的股权转让价格转为内资企业,由此发生的税收由受益财政将地方留成部分全额奖励给企业。 保障资金、土地、人才等要素使用 生产要素对企业发展至关重要。“泉州企业的质押贷款、股权融资等空间还很大。政策从市场的潜力入手,推动多渠道融资,实行多种弹性方式盘活土地存量,保障企业资金、用地需求。同时继续落实人才、居住证制度,进一步破解企业用工难。”王克思说。 ●建立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公担资金 进一步落实国家关于创设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的要求,整合1亿元启动资金,建立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共担资金,鼓励商业银行创新小微企业贷款方式,降低商业银行发放小微企业贷款的潜在风险,推动商业银行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每年新增一定比例建设用地 按照民营经济在我市各经济成分中所占份额,每年拿出一定比例的新增建设用地,用于解决民营领军骨干企业的发展空间问题,建立工业用地使用年限弹性化制度,采取“分阶段出让、短期出让、租赁”等多种弹性土地供应方式,解决民营企业的发展空间问题。 “阳光减负” 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此外,为减少企业发展负担,我市将实施“阳光减负”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涉企价费专项检查、惠企政策落实检查、加重企业负担监督检查,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加大治乱减负力度,严禁向企业乱拉赞助、强迫订购书刊、强制企业参加协会及强求企业捐赠等行为,严禁一切摊派和涉企乱收费行为。在市减负办设立投诉平台,认真受理民营企业反映的不合理负担问题,严肃查处各类增加企业负担和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纪违法行为。 (王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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