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送母住敬老院欠费1万多 77岁老母状告6子女
欠钱生活 77岁老母状告6子女 法官调解数个小时,化解亲情官司 □早报记者 黄墩良 通讯员 林清源 吴水泉 俗话说,养儿防老。然而,膝下有6个子女的林阿婆,不得不将儿女们起诉到法院,要求他们每人每个月支付赡养费400元。 案情: 子女送母住敬老院 欠费1万多元 77岁的林阿婆是德化人,她一生坎坷,结婚后没几年,丈夫就去世了。她只好带着年幼的孩子改嫁,改嫁后,她又生育了几个孩子。这样,她总共有5个亲生子女和1个继子。 孩子长大后成家立业。1992年,阿婆的第二任丈夫又因病去世,孩子们也先后外出务工,最后只剩下她独自一人在农村老家生活。去年年初,她不慎滑倒,摔断大腿。住院期间,子女们相继来看望,之后又各奔东西。 去年6月,阿婆的儿子赖某宣将母亲送到德化县一家爱心养老院。在这里,每月除了必要生活开支外,还需要交纳护理费1600元。此时,6个子女对费用的支出有了不同意见,有的想支付费用,有的不想支付,结果拖欠了敬老院1万多元。 看到有的孩子不孝顺,阿婆很是伤心。去年12月初,她将6个子女起诉到德化县法院,要求他们每个月各支付赡养费400元,医疗等重大费用由子女们共同承担。 结果: 老人状告6子女 法院化解纠纷 经办此案的林法官认为,此类案件夹杂着浓厚的亲情味,事关以后老人的照看等问题,不能简单开庭一判了之,必须争取让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于是,法官日前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庭做调解工作。法官发现,林某儿子中,有的对母亲有抱怨,认为母亲偏心;有的指责其他兄弟,没有将母亲照顾好,还送进养老院;有的坚决不支付赡养费。 当日上午9点到中午12点,法官从法律说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亲情,但仍未使双方达成一致的意见。法官认为,当事人之间还有误会没有消除,有心结没有解开,便放弃中午休息时间,趁热打铁,不停地在双方当事人之间、被告几个兄弟之间来回地做思想工作。下午3点半,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协议:除赖某莲外,赖某厚、赖某跃、赖某宣三人每个月各付赡养费400元,赖某相每个月付赡养费300元,赖某枝每个月付赡养费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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