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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抢占地盘露台私建房间 整改未果部门强拆违

qz.fjsen.com 2014-03-06 09:17   来源:泉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责令整改未果 部门强行拆除

据了解,昨日,丰泽区执法局、城东执法中队、城东街道城管办及城东司法所共出动50多名执法人员和工作人员前往现场强行拆除违建。

在楼顶,执法人员已拆除了一间10平方米左右的违章搭盖的房间,正在拆除的一间房间约20平方米左右。执法人员介绍,这些楼顶原本建有葡萄架,还有避雷设施。

“1号楼、2号楼的部分业主利用夜间、节假日、周末进行搭建,直接在上面搭建房子。”城东司法所徐所长介绍说,有些业主沿着葡萄架建房,而顶楼的业主就直接敲开楼顶,建楼梯,将原本属于公共空间的楼顶露台占为己有。

“业主在公共空间私自搭建属于违法行为,我们之前下发了整改通知单,限其自行拆除,但几乎所有违建业主均无动于衷。”城东执法中队蔡中队长介绍,2月28日他们中队已对该行为发出《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擅自搭建的业主3天内自行拆除,但业主均逾期未自行拆除。

楼顶业主共有 未审批不能动

除了1号楼有违法搭盖的房间,2号楼也有一些。蔡中队长介绍,这些房间大多在一二十平方米,共有10间左右,违法建筑面积约200平方米。

业主陈先生认为,这些搭盖的业主破坏了楼顶的避雷设施,这种行为也属违法。

蔡中队长说,因为违建房间在楼顶,拆除需要一定的时间。拆完后,为防止违章扩建死灰复燃,他们将联合小区物业加强监管,同时加大巡查。

据了解,在一些住楼,有业主在购买了顶层套房后,打通楼板,占用露台、楼顶的空间盖房,这种行为较为普遍。执法人员提醒市民,露台、楼顶等为业主所共有,不属于单独某一业主。任何加建或改建的行为都需得到规划主管部门的审批,否则属违法建筑。

责任编辑:陈小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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