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发导致脱发获赔5500元 抵用券门槛高工商叫停
案例4 教练收费跑路 驾校继续担责 2011年11月,惠安的陈先生报名某驾校的驾驶培训,将5000多元学费交给教练,后驾校以教练私下收钱跑路为借口,拒绝负责,未安排任何考试。 陈先生认为不合理,要举报,但他交钱时没有单据,所幸在驾校的名册内找到了他的名字。 经12315调解,由驾校督促教练退回陈先生已交的5000元,陈先生重新向驾校报名,由驾校重新安排学员培训。对重新报名的费用存在的差价部分,由消费者和驾校各承担一半。 案例5 商家虚假宣传 欺骗老人购买 去年,晋江市18位老人集体投诉称:2012年11月23日,某手机通讯店在晋江某酒店15楼举办健康讲座,现场向他们销售某品牌活化净水器、饮水机、手机(含900元话费)及电饭锅,一套共计2100元。许多老人现场付款购买,回家后却发现其所购买的活化净水器没有厂家宣传的功效。18位消费者均是70岁以上的老人,他们情绪激动,强烈要求商家尽快给予退货。 经12315调解,消费者保留净水器等产品,由商家补偿消费者每人500元,现场老人均表示同意,18位老人共获赔1.15万元。 泉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律师团正式成立 东南网3月15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李秋云 通讯员 苏晓晖)前日,泉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律师团正式成立。“消费纠纷五花八门,要准确厘清法律关系、认定法律责任,没有专业人士的帮忙往往困难重重。”正是基于此,泉州市消委会在泉州市工商局、泉州市律师协会的支持下,组建了泉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律师团。 记者从泉州市工商局了解到,首届律师团由10名团员组成,均具有5年以上的执业经验。 今后,消委会律师团,将为泉州市消费维权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同时,也将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消费者,提供法律援助。此外,律师团还将参与消委会与有关部门及行业组织的协商对话,对消费维权领域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讨论研究等其他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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