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阅读宣传资料并现场咨询(子芳 摄)
本报讯 (记者 郭子芳 刘倩 通讯员 骆舒)3月15日,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法》(以下简称新《消法》)正式施行。
为进一步加强消费维权工作,提升消费者自我维权意识,强化经营者守法经营理念,今年“3·15”期间,泉州台商投资区工商分局、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围绕“诚信”主题,分别在洛阳镇、东园镇和张坂镇,开展消费维权系列宣传及执法行动。通过“一个主题宣传、一场大型咨询、一次专项执法、一堂新法解读、一场物品销毁”,从消费者维权知识普及,到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和举报,以及有关部门现场执法,一场消费者权益保护持久战打响。
现场演示
学习辨别商品
3月15日上午,泉州台商投资区工商分局在洛阳镇、东园镇、张坂镇同时举办主题为“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的“3·15”消费者权益系列宣传咨询活动。活动现场,质监局、食药局、司法局、烟草专卖局等职能部门通过发放各类宣传资料,设立食品快速检测、假冒伪劣产品陈列处、现场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开展法律咨询活动等方式,吸引了许多群众前来参加。
在洛阳镇屿头村村委会前,咨询活动现场挤满了人,人气最旺的要数真假货辨别区。工作人员刚到位几分钟,好几名群众便围上前来咨询真假烟的识别方法。“今天是‘3·15’,知道这里有个咨询活动就过来看一看,也顺便问问工作人员怎么识别真假烟草。”屿头村村民黄长根告诉记者,通过这个活动,可以提高辨别商品真伪的能力,还懂得了如何正确维权,收获很大。
随着消费水平的提高,补品成为不少消费者家中的养生必备品,不过,稍不留神却容易买到假货。针对家庭购买率比较高的几种补品,例如燕窝,泉州市药品检验所林东波提醒道:“一般典型的燕窝鉴别主要用水来泡。现在很多假的燕窝是用面粉、米浆伪制,经过水泡以后,容易胀得很大,而且弹性不好,那么这种就是属于伪造的燕窝。但要注意的是,如果水泡了一个小时甚至更久之后,感觉它还是很有弹性,就有可能是用面筋或者加塑化剂之类的材料伪造。”
现场咨询
提高维权意识
在东园镇“3·15”咨询活动现场,工商部门的咨询台前挤满了前来咨询的群众。“今天特地过来了解一下关于网购维权的内容。”东园村村民刘俊华称,在好几次网购经历中,他都发现卖家将网店地址隐藏起来,消费者没有办法了解具体位置,而且店家往往还会以各种理由告诉买家不能用第三方支付软件付款,只能用银行转账的方式,“如果这是一个‘空壳’,我将钱汇过去,商品没有发货,不就钱货两空了吗?”
对此,东园工商所所长刘朝晖表示,“消费者在网购的时候,要注意经营者的地址,一旦出现问题之后才便于投诉。”据了解,针对网购消费,投诉较为集中在电器、化妆品等商品。刘朝晖提醒,新的《消法》出来以后,在六十日内如果消费者投诉商品出现问题的,经营者要负责举证赔偿。
当日的活动现场还特别提供维权方面的猜灯谜游戏,通过寓教于乐的方式,让消费者在潜移默化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营造和谐安全的消费环境。下阶段,该区工商部门还将加大对虚假宣传、产品质量、假冒伪劣等一系列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集中销毁
假冒伪劣产品达3吨
随着工作人员将一个个箱子投入垃圾焚烧坑,一场规模浩大的假冒伪劣产品集中销毁活动拉开了序幕。3月14日下午,泉州台商投资区工商分局汇总了由执法部门没收并决定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侵权商品及其他违法产品到惠安县山霞镇垃圾处理场现场销毁。
据悉,这些假冒伪劣产品主要包括傍名牌电器、冒牌生产销售的鞋子、纸巾、奶粉等,总重量约3吨。“冒牌生产的食品危害老百姓安全,傍名牌的电器质量低劣,存在安全隐患,要坚决销毁,不能再利用。”该区工商分局党组成员张文杰表示,将这些物品送到垃圾焚烧厂进行专业销毁并发电,有利于环保再利用。
专项执法
维护经济秩序
作为今年“3·15”期间系列活动之一,该区工商部门还结合打击商标侵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整治活动,集中力量,开展为期一周的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执法行动,严查“霸王条款”、“合同欺诈”、“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同时整治“黑网吧”。
据了解,今年以来该区工商部门已立案查处各类违法经营案件23起,涉及案值16.4万元,查处案件的类型涉及食品安全、商标侵权、网络违法、格式合同、消费维权、不正当竞争、无照经营等多个方面,有效维护了辖区正常的经营秩序和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
同时,该区工商部门积极组织开展婴幼儿乳粉、食品添加剂、农产品、银行电信格式条款、流通环节肉品安全、摇摇车等娱乐设备专项治理、不合格天福铁观音、农村儿童食品市场等多项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302人次,检查各类经营户1341户。
此外,为全年365天有效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造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犯罪行为,该区工商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自前年成立以来已建立“联调联处”全天候快速反应和“诉转案”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