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时政> 科教文卫 > 正文

六种情形可生第二个孩子 怀孕后应补办再生育证

qz.fjsen.com 2014-04-03 08:04   来源: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福建“单独两孩”新政3月31日正式实施,符合条件怀上第二个没生的,应补办再生育证

能办理再生育申请手续了,刘女士夫妇非常高兴。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已由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3月31日正式公布,并于当日开始实施。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根据《决定》作相应修改,也于3月31日重新公布。这也意味着,“单独两孩”政策3月31日正式实施。

□早报记者 赖劲松

正式实施前怀孕是否违规

那么,在3月31日前怀孕,是否违反计生条例,会不会被处罚?“单独两孩”政策正式实施以前,“单独夫妇”违法生育第二个孩子,还要继续缴纳社会抚养费吗?对这些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解答。

该负责人明确表示,“单独两孩”政策正式实施以前,“单独夫妇”违法生育第二个孩子,在“单独两孩”政策实施之日前已送达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的,须继续缴纳社会抚养费;“单独两孩”政策实施时,符合条件已怀孕但未生育的夫妇,应按《福建省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规定补办再生育服务证。另外,政策实施前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单独夫妇申请再生育的,自批准之日起,注销《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已享受的不需要退还。

如何申请“单独两孩”

那么,如何申请“单独两孩”?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说,“单独两孩”的审批,按《福建省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再生育申请和审批有关事项的规定》办理。符合条件的夫妻可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对材料审查后,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具体步骤如下:申请人填写并提交夫妻再生育审批表,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夫妻两寸合照及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独生子女证明等材料,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后,经审核、公示,将全部材料报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审查后,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夫妻再生育审批表可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领取,具体办理事宜也可咨询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

六种情形可生第二个孩子

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说,一对夫妻已有一个子女,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一)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二)患不孕(育)症,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三)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夫妻可以再生育;(四)夫妻一方因工致残伤残等级为四至一级,或者因公致残伤残等级为五至一级;(五)夫妻双方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回内地定居,夫妻双方从台湾地区回大陆定居,时间不满六年;(六)再婚夫妻一方没有子女,一方再婚前已有一个子女的;或者一方丧偶后再婚,再婚前双方符合本条例规定合计有两个子女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生育子女应当按规定领取生育服务证。领取生育服务证的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规定。符合规定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县(市、区)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该在15个工作日内批准。

哪些人属于独生子女

据省卫计委的解释,独生子女是指夫妻生育或者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者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生育子女前死亡。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