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车祸后未拿到赔偿 尸体冰冻三年费用十多万
冰冻三年 死者可以入土为安了
遭遇车祸后尸体冰冻费十多万元,家属无力承担,南安各方合力解决
看到殡仪馆本子上弟弟的名字,梁长安很伤心
“选个日子,给弟弟的尸体火化,让他早点入土为安。”昨日下午,梁长安与南安市殡仪馆协商好为他弟弟梁长春火化的事宜。三年多前,梁长春因车祸身亡,尸体一直冰冻着,这让年老的父母和兄弟们一直无法安心。为了给此事画上句号,南安市法院与其他部门合力解决尸体冰冻费十多万元。
□早报记者 黄墩良 通讯员 蔡文鑫 实习生 汪雅倩 文/图
悲剧
外出打工命丧三轮车下 肇事司机跑路
昨日下午,梁长安和大哥再次来到南安市法院。法院通知他们,经过相关部门的通力合作,家属们不用再支付10多万元的尸体冰冻费,“你们可以将他的尸体火化了”。这时距梁长春出事已三年多了。
“我弟弟死得很惨。”梁长安的回忆拉到三年多前。
梁长春是永春人,出生于1973年,2011年3月份在南安市康美镇打工。当月8日晚上7时30分许,一场飞来横祸夺走了他的生命。当时郭某辉驾驶三轮摩托车,由康美镇往泉州市方向行驶,行至省道307线43km+700m康美镇草埔路段,碰撞到前方同向在路边行走的梁长春,造成梁长春受伤。
“郭某辉肇事后就逃走了,是过路群众发现我弟弟受伤才报警的。”梁长安说,后来弟弟被送到医院抢救了7天,但还是伤重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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