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项举措解决交通问题 公交车不靠站最高罚1000元
相关报道>>> 市交通委出台 19项奖惩措施 东南网4月19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陈丽娟 徐锡思 史国亮 曾小琴 李秋云 田米 实习生 苏桐轩 通讯员 庄爱萍 林泳坤 南公宣 杨思默 陈美玲) 海都讯 昨天,泉州市交通运输委出台针对交通运输经营行为的19项奖惩措施,其中奖励措施有3项,而针对客运企业、客运站、出租车、公交车、教练车等不规范经营,有16项惩罚措施。 针对客运车辆的监管,包括客运车辆在客运站周边违法上客的,处3000元罚款,同时其所属企业要按公司规章制度对驾驶员进行教育处理等。 规范出租车的条款最多。例如,对不打表、议价、拒载、途中甩客、无故绕行的或者未经乘客同意招揽其他乘客同乘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实施违规记分,管理人员和驾驶员带车离岗学习3天等。 而驾校的教学车辆,如果没有按规定配发使用《教学车辆证》、未设立电子围栏、违反教学车辆使用管理规定等,将暂停该教学车辆从事教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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