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法院知识产权庭揭牌 对外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德化法院知识产权庭昨揭牌,首次对外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换马甲:“金六福”变高档“五粮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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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即将来临之际,昨日上午,德化县人民法院举行知识产权审判庭成立揭牌仪式暨陶瓷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座谈会。
同时,该院公布了一批典型的案例。
□早报记者 黄墩良 通讯员 邓瑞珊 陈小鑫 文/图
案例一 换了马甲 普通酒冒充高档货
号称“五粮液”高档白酒,只不过是普通的白酒,徐某辉以次充好,结果被判刑。
德化县法院查明,2012年1月间,徐某辉在晋江市自己的住处,以“马爹利”名仕酒冒充“马爹利”蓝带干邑酒、以“金六福”白酒(四星)冒充“五粮液”白酒,并自行灌装到相应品牌的酒瓶中,后将这些冒牌酒以“马爹利”蓝带干邑酒700ml装每瓶600元、“马爹利”蓝带干邑酒1000ml装每瓶800元、“五粮液”白酒每瓶300元的价格销售给陈某。
当年1月17日,徐某辉指使何某驾车运载假冒的白酒130瓶到德化,拟将货物给陈某,在卸货时被德化县工商局当场查获。
经审理,法院认为,徐某辉在生产、销售产品过程中以次充好,销售金额共计118200元,该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一审判徐某辉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处罚金6万元,并没收假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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