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投诉井盖或环卫问题 若未如期整改责任单位减分
群众投诉井盖或环卫问题 若未如期整改责任单位减分 本报讯 (记者 陈淑华)记者从市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中心获悉,今年第一季度,该中心共受理群众关于城市管理的问题投诉480件,整改率93.13%。4月份起,该中心将各区对于环境卫生类和井盖类问题的反馈和整改情况,纳入每月城市管理评分体系中。反馈、整改情况不佳的,该区当月总平均分值将降低,最高减2分。 据悉,这480件关于城管问题的投诉中,已整改447件。未整改的33件,有的正在整改或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10件),有的未整改、回潮及整改不到位(21件),有的暂无法整改(2件)。 在对未整改问题的原因回访中,市考评中心发现,有的责任单位对群众投诉件不够重视,整改时间拖延较久。如鲤城区笋江路、南环路土方车滴洒漏现象严重,2月群众就反映,鲤城区3月底才完成整改。还有部分问题“回潮”迅速,治标未治本。更有个别单位,对投诉久拖不改。如2月份市民反映的丰泽区田淮街云谷工业区段路灯不亮问题,3月底回访时,发现仍未整改;1月份市民反映的南环路超跃服装厂红绿灯路口井盖污水外溢,责任单位市金浦自来水厂至今未有效解决。 为提高整改效率,取信于民,市考评中心近日明确了相关投诉件的整改期限。其中,涉及较大安全隐患的井盖缺失或破损塌陷严重问题,原则上要求在受理后的24小时内完成整改工作。如因客观原因无法整改,应做好安全警示工作,3天内落实整改。自来水水管破裂、路灯白天亮灯、绿化树倒伏等问题,1天内完成整改;群众关注度高、责任明确的环境卫生类问题,3天内完成整改;整改难度不大、无需定制材料的设施类问题,5内天完成整改;整改难度较大、需要定制材料、多部门责任交叉的设施类问题,20天内完成整改。 在原来的114投诉渠道基础上,市考评中心开通“泉州考评”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qzkpzx2014),欢迎群众参与城市管理问题的建议、反映。该中心也希望相关责任单位重视每一件市民反映的问题,积极拓宽联系群众的渠道,建立良好的互动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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