狡兔5窟 “85后”织成60多人传销网络骗称月薪上万
骗称月薪上万元 实际月生活费230元 经理、大主任、主任、业务代表、业务员,在这个传销网络中,成员的等级清晰,且规定严格:成员每天要报告工作动态、心得体会,处于哪一级的人员,只能单线与自己的上线联系,其他的情况,一概不得多问、多说。 犯罪嫌疑人林某锋是在网吧被民警抓获的。这名1989年出生的湖南籍男子,是这个传销网络的大经理,因为担心警察查处,他绝少回租房,有事则通过电话召集下一级人员,单线联系。 该团伙以推广“天津天狮人际网络营销”为名,要求组织成员通过电话或者网上聊天,以介绍工作、做生意等借口,把亲戚、朋友、同学或网友骗到惠安,然后进行控制“洗脑”。据介绍,涉案及被控制人员,来自全国各地,没有本地人员。 所谓的人际网络营销,在犯罪成员的口中就是卖“人头”。被骗进团伙后控制的人员,需以2800元的价格,购买会费获得加入资格,然后按照各自发展下线等,晋升层级,获得佣金。 犯罪嫌疑人称,他们有严格的等级,不时会有“沟通会”和“分享课”,教授邀约和控制人的技巧,“月薪几万元”、“很快可以成为千万富翁”。 实际上,参与其中的传销人员并没有得到所谓的高薪回报。最高级别的林某锋每个月也就只有2000多元,业务代表等基本上拿不到钱。在团伙中,每个成员有230元的生活费,实际上连生活都很困难。 真正赚到钱的,是林某锋的上一级以上人员。警方在调查中发现,幕后控制人并不在惠安,平日里,租住在外地,通过电话,与一个区域的负责人单线联系。 反思:如何管住“被洗脑”的人? 多位民警在疑惑一个问题:传销活动被打击后,参与人员往往没多久后又返回成了另外一个传销网络的成员,周而复始,传销组织如何对这些人员进行有效的管控? 参与非法传销的人员,被“洗脑”后偏执地认为传销并不是诈骗,而是发财的机会。于是捣毁了窝点,简单遣返后,这些人还是想尽办法再回来。 根据现有的法律,即使是领导、组织传销活动罪,领导者被判刑的量刑也就一年半左右,起不到震慑效果。 一位民警透露,更有甚者,在传销网络内,被判刑返回的人员,还能直接晋级。 “这是一个社会综合管理层面的问题,应该多方共同发力,从防范层面开始做起。”一位社会学人士建议,除了加强对出租私房的管理外,还可以通过更高层面上的协调,建立跨省的合作,将参与非法传销的人员录入信息库,对这些人员加以防控。警方在案件破获后,是否有相关的机构,如社区矫正等部门,可以对这些人员进行过渡性教育,让他们清醒过来,重新回归社会? |
- 2014-05-15泉州警方连捣5个传销窝点 德化数百人陷“1040”传销
- 2014-05-13南安一男子被骗传销挨打送医 逃出报警端了窝点
- 2014-05-06安溪一大学生陷传销组织 家属配合警方成功解救
- 2014-05-05男子南安陷传销倾尽身家不悔改 心情郁闷杀死一少女
- 2014-05-04男子被困传销窝数月短信求救 南安警方成功解救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