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开展隧道行车违法行为整治 小心九项易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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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在大坪山隧道口引导交通 本报讯 (记者 李凯龙 通讯员 邱文峰 实习生 黄奕群 文/图)2005年建成通车的泉州大坪山隧道,饱受交通拥堵困扰,这个月以来,已接连发生4起因车辆事故造成的隧道内车辆大拥堵(详见5月19日报道《大坪山之困》 )。记者了解到,即日起,丰泽交巡警大队机动中队与城东派出所民警,将对大坪山隧道内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 这些违法行为,包括非机动车进入隧道行驶、车辆进入隧道未及时开启大灯、超速行驶、违法变更车道、违法超车、违法停车等。 民警介绍,交管部门在接到隧道内发生的交通事故报警后,将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快速处理,及时撤离事故车辆,尽快恢复交通。若在隧道内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应当用手机对现场进行拍照保留证据后,将车开至隧道口附近,在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的前提下,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或报保险、报警作进一步处理。6月15日后,当事人还可直接将车开至市区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进行快速处理。 而对于事故车辆损害不能移动的,当事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设置警告标志,人员撤至安全地带,并及时报警,防止发生二次事故,交管部门将立即安排交通施救车辆现场施救;对隧道内发生伤人以上事故,车辆驾驶人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设置警告标志,保护事故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警,人员撤至安全地带,防止发生二次事故。交管部门将及时安排警力在隧道周边引导车辆分流通行,保障安全。 此外,记者从市交巡警支队了解到,交管部门还将通过完善交通安全设施、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等,进一步提升隧道安全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隧道通行顺畅,有效防范和遏制隧道内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来源:泉州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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