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开展隧道行车违法行为整治 小心九项易犯行为
20分钟 82辆电动车闯隧道禁令 泉州警方昨开展隧道行车违法行为整治,提醒市民小心九项易犯行为
昨天,民警对进入大坪山隧道的非机动车辆驾驶者进行教育 东南网5月22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陈晓婷 吕波 田米 通讯员 邱文峰 文/图)电动车、自行车跑到机动车隧道内,在隧道内随意超车,进入隧道未开启灯光……这已是泉州市区大坪山隧道、东海隧道常见的情形。 昨日,泉州市交巡警支队,联合丰泽交巡警大队、城东及东海派出所,开展隧道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行动,重点整治隧道行车的九项违法行为。民警表示,泉州市区两个隧道,车流量大,一旦发生事故,容易造成拥堵,希望市民能够规范行车,保持车距。 现象:20分钟 82辆电动车闯禁令 前日下午,海都记者在大坪山隧道坪山路一侧的天桥上观察发现,从3点半至3点50分,有80辆电动车,无视禁令标志,闯入机动车专用隧道内。而走旁边非机动车道的电动车,仅有37辆。 市民李先生经常从该隧道经过。他说,由于坪山路往安吉路方向,需要过人行天桥,才能驶入非机动车专用隧道,因此很多人为了省事,直接从机动车专用隧道通行。“从安吉路过来,我是会走非机动车的道,但从这边过去,我经常走机动车道。” 市民洪先生认为,“隧道内比较暗,很多电动车开进机动车专用隧道,不开车灯”,很危险。 对此,泉州市东海派出所的民警也表示很无奈,“民警经常教育劝导,也多次开展行动进行处罚,但仍是有许多骑电动车的市民不听劝阻。” 提醒:九项违法行为易犯 小事故应及时撤离 昨日下午4点,丰泽交巡警大队和城东派出所民警,在安吉路一侧的大坪山隧道口,开展统一行动。市民郑先生,骑着电动车从机动车道隧道口出来,被民警拦下。郑先生表示,其并不知道有非机动车专用隧道,并且,也没有注意看“禁止非机动车通行”的警示牌。民警对其进行了教育。 记者发现,有部分电动车驾驶者,发现执法人员后,在洞内掉头逆向行驶,让人看了捏把汗。 民警介绍,九项违法行为,是隧道行车最为常见。此外,自北迎宾改造开始,大坪山隧道车流大增,小事故极易引发交通拥堵。因此,在发生小事故时,双方当事人应对现场进行拍照后,将车开至隧道口,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或报保险、报警作进一步处理,避免造成交通拥堵或造成二次事故。6月15日后还可直接开至市区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进行处理。 九项隧道行车易犯违法行为 非机动车未在专用车道行驶(警告或罚20元) 车辆违反禁行标志(记3分,警告或罚150元) 逆向行驶(记3分,警告或罚200元) 车辆进入隧道未开启灯光(记1分,罚100元。若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一次记3分) 隧道内违法变更车道(警告或罚100元) 没有保持安全车距(警告或罚100元) 超速行驶(普通道路,超速20%以下记3分,超速20%以上、50%以下记6分,超速50%以上记12分) 隧道内随意超车(扣3分,并罚款150元或者警告) 随意停车(警告或罚100元) 相关报道>>> 《大坪山隧道之困》追踪 即日起 泉州严查隧道内交通违法行为
民警在大坪山隧道口引导交通 本报讯 (记者 李凯龙 通讯员 邱文峰 实习生 黄奕群 文/图)2005年建成通车的泉州大坪山隧道,饱受交通拥堵困扰,这个月以来,已接连发生4起因车辆事故造成的隧道内车辆大拥堵(详见5月19日报道《大坪山之困》 )。记者了解到,即日起,丰泽交巡警大队机动中队与城东派出所民警,将对大坪山隧道内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 这些违法行为,包括非机动车进入隧道行驶、车辆进入隧道未及时开启大灯、超速行驶、违法变更车道、违法超车、违法停车等。 民警介绍,交管部门在接到隧道内发生的交通事故报警后,将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快速处理,及时撤离事故车辆,尽快恢复交通。若在隧道内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应当用手机对现场进行拍照保留证据后,将车开至隧道口附近,在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的前提下,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或报保险、报警作进一步处理。6月15日后,当事人还可直接将车开至市区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进行快速处理。 而对于事故车辆损害不能移动的,当事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设置警告标志,人员撤至安全地带,并及时报警,防止发生二次事故,交管部门将立即安排交通施救车辆现场施救;对隧道内发生伤人以上事故,车辆驾驶人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设置警告标志,保护事故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警,人员撤至安全地带,防止发生二次事故。交管部门将及时安排警力在隧道周边引导车辆分流通行,保障安全。 此外,记者从市交巡警支队了解到,交管部门还将通过完善交通安全设施、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等,进一步提升隧道安全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隧道通行顺畅,有效防范和遏制隧道内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来源:泉州晚报 相关报道>>> 9种隧道交通违法行为 严查! 违反禁行标志、逆向行驶、隧道内随意超车均扣3分,超速50%以上扣12分 非机动车隧道少有电动车经过,机动车隧道内却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混行……这是市区大坪山隧道内常见的情景。为防范和遏制隧道内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我市警方昨日开展整治隧道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行动。 □早报记者 郑瑞卿 严查隧道常见交通违法行为 非机动车要从坪山路、丰泽街拐进非机动车隧道,必须走人行天桥,再进隧道,但是不少市民嫌麻烦,直接在大坪山隧道两侧入口闯入机动车隧道。 记者昨天在大坪山机动车隧道内看到,不少电动车在滚滚车流中行驶,非常危险,也容易造成隧道拥堵。昨日下午就有多部电动车因闯入机动车隧道被民警拦下,有些骑电动车的市民看到警方在前面执法,竟冒险在隧道内掉头逆向行驶。 民警告诉记者,警方将根据市区各条隧道常见的9种交通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具体如下:车辆未在专用车道行驶(警告或罚20元)、违反禁行标志(记3分,警告或罚150元)、逆向行驶(记3分,警告或罚200元)、车辆进入隧道未开启灯光(一般罚款100元,扣1分。但因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一次记3分)、隧道内违法变更车道(警告或罚100元)、没有保持安全车距(警告或罚100元)、超速行驶(普通道路,超速20%以下记3分,超速20%以上、50%以下记6分,超速50%以上记12分)、隧道内随意超车(扣3分,并罚款150元或者警告)、随意停车(警告或罚100元)。 隧道内发生小事故应快速处理 大坪山隧道口两侧经常出现小事故引发大拥堵的情况。丰泽交巡大队有关负责人表示,对轻微车辆损伤的事故,警方将及时引导车辆快速处理,事故车辆不能移动的,将尽快安排交通施救车辆施救,保障畅通;对隧道内发生人员伤亡事故一时不能处置的,将安排警力在隧道周边引导车辆分流通行,保障安全。 民警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若在隧道内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应当用手机对现场进行拍照固定证据后,将车开至隧道口,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或报保险、报警作进一步处理。当事人应及时撤离现场,以免造成交通拥堵或造成二次事故。事故车辆损毁不能移动的,当事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设置警告标志,人员撤至安全地带,并及时报警,防止发生二次事故;隧道内发生人员伤亡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并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设置警告标志,保护事故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警,人员撤至安全地带,防止发生二次事故。 市交巡警支队设施大队还将严格审批危化品运输车的通行路线,严厉禁止危化品运输车在各公路隧道通行。 来源:东南早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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