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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桐路一停车场挤占人行道 市政要求开发商整改

qz.fjsen.com 2014-05-22 08:30:19 陈晓婷 吕波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路边停车场 侵占非机动车道

官微“@泉州市政”称,占用30厘米,要求刺桐路国贸·凯旋门开发商在5月30日前整改

市区刺桐北路国贸·凯旋门段,路边建了停车场 

东南网5月22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陈晓婷 吕波 文/图)昨日上午8点,网友“小小柯”在泉州小鱼网发帖称,泉州市刺桐北路国贸·凯旋门,“吞噬”非机动车道,建成自己楼盘的停车场。记者走访发现,行至该路段,非机动车道确实明显变窄,而路段边,是一个新建的停车场。对此,开发商相关负责人表示,停车场建设已进行退让。

而在网友发帖一个小时后,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官方微博发文,称该开发商“擅自侵占市政道路非机动车道30厘米改建成为私用停车场”,并要求该公司于5月30日前完成改造。

走访:路边建停车场 非机动车道变窄

昨日下午2点,海都记者从刺桐路泉秀街口,沿着刺桐路红色非机动车道往北走。到刺桐北路国贸·凯旋门路段时,非机动车道明显变窄。加上该路段有个公交站,显得道路更加狭窄。继续往北行进200米左右,道路恢复原本的宽度。这200米左右的路段边,是一个新建的停车场,共有近30个停车位。

陈女士每天骑电动车上下班,都要经过这里,她说,高峰期时,电动车很多,加上“这个停车场,占用了非机动车道,让道路变窄了”,所以不少人会骑电动车到机动车道上。

据附近一名环卫工阿姨介绍,该停车场去年就开始建设,今年建好,可以停车。

回应:停车场建设 已进行相应退让

对此,记者找到了开发商,福建省国贸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

公司工程部的负责人尤先生拿出一张盖有泉州市规划局印章的规划图,并指出,工程是按照规划图建设的,“规划图中标注,建筑物到非机动车道有10米距离,我们(在刺桐路上的这部分停车场)实际建设才9.8米左右,已进行相应退让。”他认为,可能是停车场相对于路面,高出了一二十厘米,这样一来,行人在过往时,不能利用到停车场的空间,才会觉得路面狭窄。

“我们会继续跟有关部门进行协调,有问题会及时处理。”该公司另一负责人说。

部门:占道30厘米是事实 将继续沟通

昨日上午9点37分,在网友发帖1个小时后,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官方微博“@泉州市政”,发表“关于刺桐路部分非机动车道被改建停车场的回复”的微博,称福建省国贸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擅自侵占市政道路非机动车道30厘米改建成为私用停车场,该行为违反了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我局已正式发文要求整改”。

该微博附有1个文件和4张现场照片,文件中提到,该公司在建设期间,曾申请占用刺桐路非机动车道施工,但占用期满后,未按照要求恢复成非机动车道,而是擅自侵占建成停车场。要求该公司应于5月30日前完成改造,逾期未整改,将按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随后记者联系了泉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相关负责人。据其介绍,国贸·凯旋门占用非机动车道的情况,已经存在一段时间。此前,市政部门多次接到群众举报,并到现场核实。“此前施工围挡起来,不知道被占用,后来建成才发现。”该负责人说,“占用30厘米的非机动车道是事实,我们会继续跟他们沟通。”

此外,市政部门也已将该情况抄送泉州市行政执法局等有关部门,相关部门将联合对该情况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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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贸凯旋花园 车位挤占人行道

市公用事业局称侵占非机动车道30厘米,要求开发商5月30日前整改

垫土加高成停车位

有没有配备足够的停车位,已成为购房者选择楼盘的一个重要条件。于是开发商在建楼盘时都会考虑到停车位的设置。位于市区刺桐路的国贸凯旋花园也不例外,最近,该楼盘就在售楼部旁边新建了个停车场。但是,前日有网友发帖称,该楼盘建停车场时利用垫土加高吞噬了刺桐路非机动车道。

昨日,泉州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发布官方微博,该楼盘擅自侵占市政道路非机动车道30厘米改建成为私用停车场,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市政已于20日下发整改通知书。

□早报记者 张金华/文 吴嘉晓/图

网友吐槽非机动车道遭吞噬 市政极速回复被点赞

“位于丰泽区刺桐北路刺桐公园东侧国贸凯旋花园,利用垫土加高吞噬刺桐路非机动车道,占用成该楼盘停车场。不管此段是否归小区所有,请预留道路,还路于民。两段非机动车道宽度对比明显差距,最直接的好处就是再也不怕交警贴单了。”前日下午2时许,网友@泉州小小柯在微博上吐槽,国贸凯旋花园建停车场“蚕食”旁边人行道。

昨日上午,泉州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官方微博即作出关于刺桐路部分非机动车道被改建停车场的回复,微博下方还配有现场图片及整改通知书图。整改通知书写道,国贸凯旋花园项目在建设期间,曾向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申请占用刺桐路非机动车道施工,占用期满后,国贸凯旋花园却未按要求原状恢复刺桐路非机动车道,擅自侵占彩色沥青市政道路非机动车道30厘米,改建成私用停车场。该行为违反了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要求涉事方于2014年5月30日前完成整改,并报市政管理局直属市政工程处现场验收,逾期未整改,将按照违反《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整改通知书显示日期是5月20日印发,即网友发微博当天市政就对此事进行受理,不少网友对市政极速处理效率点赞。

非机动车道变“瘦” 施工方称未超出规划红线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刺桐北路国贸凯旋花园段非机动车道,与前后两段非机动车道相比,这段路显然“瘦”了许多。道路由北往南方向左侧被填高二三十厘米,下面的水泥砌底已经盖住红色沥青。上面就是国贸凯旋花园新建的停车场,停车场一端还在施工。

“我们都是按照规划总图来施工的,停车场位置并没有超出规划红线。”国贸凯旋花园项目工程负责人尤先生说,规划红线范围是在建筑11米以内,可停车场的位置只在9.8米至9.9米之间,并未超出。

而这段非机动车道之所以看起来变窄,是因为停车场比非机动车道高,把非机动车道隔开了,让小区停车位与非机动车道不能通用所致。“有些小区规划红线内的位置与非机动车道持平,两方可以通用,看起来就较宽。”尤先生说,停车位的标高也是按规划图纸设置的,主要是为了方便排水。“如今工程尚未完工,接下来我们还将与市政部门进行沟通。”

确实侵占30厘米 有不同意见请提供证据证明

“刺桐路是2011年改造的,按照当时的要求,非机动车道必须达到3米宽,经过巡查组的初步巡查,国贸凯旋花园段非机动车道确实被侵占30厘米。”泉州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工程科工作人员小许告诉记者,刺桐路的改造都是在道路红线范围内进行改造的,如果凯旋花园停车场的位置没有超过规划红线,而又确实侵占到非机动车道,那有可能是用地红线与道路红线出现交叉或重叠,这就要由规划部门进行认定。

“若国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整改有疑问,那就要提供合理的证据说明,否则就要按整改通知要求进行整改。”小许表示。

来源:东南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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