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直小学招生计划确定 7月3日进行新生登记
市直小学招生计划及服务范围 今秋市直小学招生计划确定 7月3日进行新生登记 市晋光小学东海校区划定服务片区 其他公办市直小学招生范围不变 市直小学招生计划及服务范围 本报讯 (记者 陈玉珍 曾聪虹)据昨日出台的《关于2014年秋季市直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的意见》,今年秋季,泉州市晋光小学东海校区正式招生,招收4个班的一年级新生,新划定招生服务范围;泉州师院附小、市实验小学、晋光小学南俊校区、市第二实验小学、市第三实验小学招生计划与去年持平。 片区内新生户籍 应在3月1日前迁入 市直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200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入学。 公办市直小学招生对象为:户籍和实际居住(住房有产权证)均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即户籍随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居住的父母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户籍随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居住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一年级招收的学生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当年的3月1日,服务区范围内的同一套居住房原则上每三年只能解决一个适龄儿童入学。 招收5种借读生 及高层次人才子女 按规定,公办市直小学还可招收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实际居住并且符合省有关规定的5种借读生:一、边防、海岛驻守部队的子女;二、在省内兴办企业的港、澳、台胞及华侨、外籍人员的适龄子女;三、父母双方从事地质勘探等流动性较大的工作,需由亲属照管的学生;四、父母双方因工作调动不在学生户籍地工作,需随父母居住生活的学生;五、父母离异,抚养一方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或丧失监护能力,确需由其亲属抚养监护的学生。 公办市直小学还招收符合我市有关规定的福建省、泉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子女:一、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海西产业人才高地领军人才、福建省优秀人才的子女;二、泉州市引进的民营企业第一、二类别高层次人才(如两院院士、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等)的子女。这类人员需填写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转)学申请表。 申请借读儿童 7月26日电脑派位 6月22日,各小学将向社会发出招生通告;7月3日进行新生登记,新生登记后学校组织有关人员调查核实。 公办市直小学在完成服务区内招生后,学校如还剩有学位的,可招收户籍在服务区外居住在学校附近的适龄儿童。这类人员须提供户籍等证明材料,并填写《泉州市市直小学一年级借读申请表》。当申请借读的人数不超过可招生的数量时,由学校研究确定后公布;如申请借读的人数超过可招生的数量时,学校可采用电脑公开派位(或抽签)的办法进行,电脑派位(或抽签)统一于7月26日(星期六)上午9时举行,派位后当场公布派位结果。如果未被派中的,则应回原户籍迁出所在地或常住地的服务区学校就读,或由市教育局协调鲤城区、丰泽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解决。 相关报道>>> 市直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出台 今年新增晋光小学东海校区4个班 市直各小学招生片区示意图 (胡彦明 绘) □早报记者 张文璟 “与去年不同的是,今年秋季市直小学招生将新增晋光小学东海校区4个班,中心市区各小学招生也将更加规范。”昨日,市教育局正式出台2014年秋季市直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 晋光小学 东海校区招生4个班 根据招生计划,今年秋季泉州市实小一年级将招生6个班;泉州师院附小招生7个班;晋光小学南俊校区招生5个班,东海校区招生4个班;市第二实小招生4个班;市第三实小招生6个班,该校招生方案另定。 招收6周岁适龄儿童 2014年秋季市直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6周岁(200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入学,各校将招收户籍和实际居住(住房有产权证)均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包括户籍随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居住的父母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以及户籍随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居住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 一年级招收的学生户籍迁入截至当年3月1日。服务区范围内的同一套居住房,原则上每三年只能解决一个适龄儿童入学。 部分孩子可申请借读 本次招生还将招收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实际居住,并且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五种借读生:(1)边防、海岛驻守部队官兵的子女;(2)在省内兴办企业的港、澳、台同胞及华侨、外籍人员的适龄子女;(3)父母双方从事地质勘探等流动性较大的工作,需由亲属照管的学生;(4)父母双方因工作调动不在学生户籍地工作,需随父母居住生活的学生;(5)父母离异,抚养一方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或丧失监护能力,确需由其亲属抚养监护的学生。 此外,本次招生还将招收符合相关规定的福建省、泉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具体如下:(1)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海西产业人才高地领军人才、福建省优秀人才的子女;(2)泉州市引进的民营企业第一、二类别高层次人才(如两院院士、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等)的子女。 根据学位剩余情况,各校将适当招收其他部分借读生。学校还有学位的,可招收户籍在服务区外但居住在学校附近的适龄儿童。 7月3日新生登记 6月22日各小学将向社会发出招生通告,7月3日进行新生登记。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不得通过任何形式的考试开展招生工作,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借读费”、“捐资助学费”、“赞助费”等。 学校班级学生规模方面,原则上一年级新生每班招收学生45人,最多不超过55人。各学校不得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学生。 来源:东南早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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