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房流动人口也可落户 三年来9617人成新晋江人
2011年晋江市在全省率先推行居住证管理制度以来 9617人成新晋江人 可享28项市民待遇 早报讯 (记者 陈祥木)记者昨日获悉,2011年晋江市在全省率先推行居住证管理制度以来,共有9617名外来人员落户晋江,成为新晋江人,该市累计为外来务工人员办理居住证逾140万张。 新晋江人可享28项市民待遇 晋江现有流动人口逾100万人,占泉州市流动人口总量的50%,占全省的25%,他们为晋江的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为了吸引更多的优秀技术人才到晋江工作、创业,晋江市不断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提档升级,2011年在全省率先推行居住证管理制度,至今共有9617名外地来晋人员落户晋江,成为新晋江人。这些新晋江人领到居住证后,可以享受子女教育、医疗卫生、就业、住房保障等28项市民待遇。 无房流动人口也可落户 2012年9月,晋江再次在全省率先出台《晋江市流动人口落户管理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无房流动人口也可落户”,并做到符合落户条件的先接收,再跟进计划生育等社会管理工作,不得将限制落户作为推动、落实计生工作和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手段。 以往需要连续5年住在晋江并办理居住证、暂住证才能落户,此次改革将时间缩短为城区2年、乡镇1年即可落户,降低落户门槛,鼓励在城镇长期居住、生活,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农业转移人口有序转为城镇居民。放宽大专院校毕业生、居住人员、经商人员、创业人员、荣誉市民或劳动模范等6类人员的落户条件。 该市还创新推出“集体户”,在规模以上企业建立“集体户”,一企一户,居住在企业里的流动人口就落在“集体户”里,由企业负责人担任“家长”,在计生、综治等方面全面负责。目前,晋江已有300多家规模以上企业建立“集体户”;以镇(街道)或村(社区)作为公共地址设立“集体户”,解决符合落户条件又没地方落户群体的落户问题。截至目前,该市19个镇(街道)、391个村(社区)均设立“集体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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