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小兄妹被弃在晋江公安局门口 疑因父母吵架
东南网6月4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林天真 通讯员 蔡燕婷 杨煜煌)六一儿童节刚过,8岁的江西男孩明明和6岁的妹妹燕燕(均为化名),差点无家可归。昨日上午8时许,父亲梁某将他们从厦门带到晋江后,留在晋江市公安局门口,再也没有出现。 门卫发现他们后报警,青阳派出所民警联系其父母无果后,从孩子的行李中,找到了一张纸条,联系上了小孩的外公叶某。 “他们俩自己犯的错,却要我们来承担。”叶某也不太愿意接回两个外孙,称小孩的父母“因为感情上的事情吵架了”。 民警表示,如果主观上故意将孩子弃之不管,梁某可能构成遗弃罪。专家呼吁,社会和政府应更好地监督父母履行监护义务。 公安局门口来了对小兄妹 上午8点半左右,晋江市公安局门口的保安,发现两个孩子站了很久,后过去一问,孩子们说,“爸爸带我们来这就走了,不知道去哪里了”。保安怀疑他们走失或被遗弃,便报了警。 接警后,民警将两个孩子带回派出所照顾。懂事的明明告诉民警,他们是江西人,父亲梁某今年25岁,在厦门工作,“妈妈不知道去哪了”。 当天早上6点多,明明和燕燕跟着父亲从厦门出发,坐车来晋江。 发现纸条找到孩子外公 民警联系不上梁某,但在袋子里找到了孩子父母的照片和一张纸条,纸条上写着孩子外公外婆的姓名和电话。 9点左右,根据纸条上的信息,民警联系上了孩子的外公——59岁的江西人叶某。叶某目前在晋江罗山一家食品厂当保安。 9点50分左右,叶某跟着民警来到派出所。10点18分,叶某办了手续后,民警将两个孩子和叶某一起送往叶某的住处。 “我现在也联系不上我女儿。10多天前,我听说他们两个吵架了,因为感情上的事情。”他说,女儿自己离开了厦门,不知去向。“据说我女婿拿走了她的身份证和手机。现在居然两个都不想管孩子了”。 民警表示,因为没找到梁某,孩子如何出现在公安局门口还没法确定。“如果是别的原因正好将孩子暂时放在那边,那不构成遗弃罪。如果是主观上故意将孩子放在那边就不管,那有可能构成遗弃罪。” □专家呼吁:应监督父母履行监护义务 华侨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肖北婴表示,孩子的父母在准备要孩子的时候,就要考虑好如何养育孩子的问题,“不能只是生下来就不管了”,要有一定的知识和准备。 “外来务工人员是弱势群体,如果对此没有考虑,更容易出现‘生而不养’。”肖北婴说,在上述事例中,两个孩子的父母10多岁就生孩子,可能就没想好这些问题,“养才是更大的问题”。 另外,家庭应该尽量保证完整。“家庭如果不完整,对孩子成长的伤害很大。”父母应该凭自身的努力,尽可能给子女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保留一个完整的家庭。肖北婴表示,同时,社会和政府也应该更好地监督父母履行监护义务,父母如果没尽到监护责任,应该按法律追究相应责任。“父母养孩子如果确实有困难,民政、慈善等部门也可给予适当帮助。” 国家高级心理咨询师王永梅老师则表示,家庭提供的爱和安全感对人的成长非常重要,如果人成长过程中没从家庭得到爱和安全感,成长便会出现问题。“社会上的人如果能给他们关心,带来一定的温暖,也能给他们带来一定的正能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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