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处理中心收到的第一单事故,交警在确认事故责任
市民遇到事故记得拍全景图
昨日中午,在温陵路湖心街口,一转弯车辆与直行车辆发生碰撞,当事双方前往丰泽受理点进行处理时,遇到麻烦。由于当事一方,对责任认定有异议,并且双方拍的照片,只有碰撞处,无法看清全景,因此,给事故调解带来麻烦。
“转弯车辆不愿承认自身的错误,又没有全景图作为证据。”民警表示,希望市民遇到事故时,一定记得拍全景图,并将附近的标志标线拍清楚。
另外,民警介绍,若市民不清楚责任如何认定,可依据“18种应负全责的交通事故情形”宣传图进行理解。
警方再次提醒市民,丰泽、鲤城、洛江、泉州开发区内,每天8:00至20:00,未造成人员伤亡,单方车损在3万元以下的,或造成人员受伤,赔偿金在2000元以下的小事故,均可前往处理。但是,若事故涉及危险物品车辆、酒醉驾、毒驾、肇事逃逸、损坏路面设施、无牌、无证、无保险或在省外投保的机动车辆,不适用快速处理方式,当事各方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警,并在现场等候处理,同时向保险公司报案。
车损超过3万该如何理赔?
昨日,市民陈女士拨打海都热线通968111咨询小事故快速处理事宜。“要是我在现场,觉得车损没超过3万。”陈女士说,“但去了快处中心,定损时超过了3万,该怎么办?”陈女士担心若对事故中车损具体金额无法精确判断,是否会白跑一趟?
对此,快处中心的相关民警表示,发生事故时,对车损的判断只能是大体把握。若前往快处中心后,一方车辆损失金额超过3万元,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进行损害的赔偿调解。保险公司应当依法在被保险车辆投保的交强险财产损失限额范围内进行理赔,对超出此赔偿限额的损失,依据被保险车辆驾驶人在事故中所负损害赔偿责任比例,按照被保险车辆投保商业车险的合同进行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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