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两“快处中心”启用 市民遇到事故记得拍全景图
司机陈先生拍的照片清楚地还原了事故现场 民警 拍好照片很关键 市交巡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昨天鲤城、丰泽两个“快处中心”受理的事故中,有一半是当事双方自行前往,并都是按就近原则选择合适的“快处中心”。从首日情况来看,市民的自觉和适应程度都较高。 民警表示,规范的现场照片能够有效表明责任分成。在昨日受理的事故中,不少司机都能够提供五六张事故现场的照片,包括远距离全景照、碰撞处细节照及各类证件照,但部分司机拍的照片中,全景照没有将两辆车拍摄全,只拍摄到车身的一部分。民警介绍,拍摄全景照时,不仅是两车的车身,车身两边的交通标线也要入镜,以显示车辆当时在车道的位置。如果有路面标牌标识如禁左、禁行标识,也可一并拍摄下来。 提醒 以下情形仍须报警 民警重申,在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当中,每日8时至20时以外时段发生的事故,当事双方仍需要报警。此外,以下10种情形将不适用于快速处理方式,当事各方应保护现场、立即报警,并在现场等候处理,同时向保险公司报案。 1.造成人员受伤、赔偿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或造成人员死亡的; 2.运载易燃、易爆或危险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车辆发生事故的; 3.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4.一方肇事逃逸的; 5.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6.事故车辆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7.事故车辆不能自行驾驶移动的; 8.驾驶人未随身携带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9.机动车辆未保险或在福建省以外地方投保的; 10.应当依法保护现场、立即报警、听候处理的其他情形。 来源:泉州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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