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anylin凌舞汐爱”发微博并配图称,海西汽配城有人当街叫卖车牌
东南网6月18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陈邵珣)“实在让人寒心”,昨日上午,网友“anylin凌舞汐爱”在自己所发的微博上,用上这样的字眼。
原来,因为前日的强降雨,泉州市区江南大街海西汽配城段积水,一些车辆经过时,车牌被冲落水中。该网友微博称,昨日有人捡了很多车牌,公然在路边叫卖,“这些人借这个机会,发这样的不义之财,让人寒心”。对此,泉州警方提醒市民,任何个人私下买卖车牌都是违法的,请车主不要纵容这样的违法行为,遗失车牌可带身份证原件到车管所补办,手续简单。
网友:
有人路边叫卖
每块车牌100元
网友“anylin凌舞汐爱”说,昨日上午8点多,在江南大街海西汽配城段,共看到七八名外来工,手中拿着多块车牌,以每块100元的价格叫卖。
不过,当天上午10时许,海都记者来到前天积水较严重的江南大街及池峰路一带,都没有发现贩卖车牌的人。
该网友反映的情况,很快得到泉州交巡警支队官方微博的回应,称已将此事转给鲤城公安分局。海都记者从金龙派出所了解到,前日大雨过后,他们就在该路段捡到一些车牌,已联系失主领取,昨日并没有发现类似叫卖车牌的人员,如果市民有发现,可及时通过110报警,警方将收缴车牌,并依法处理相关违法行为。
警方:
私下买卖车牌违法
补牌没想象中麻烦
类似大雨过后,捡车牌叫卖的事件,许多地方都曾发生过。泉州交巡警支队官方微博称,任何个人私下买卖车牌都是违法的,请车主不要纵容。
泉中律师事务所林培德律师表示,车牌的所有权属于车主,车主向捞牌人要回属于自己的车牌,是不需要支付任何报酬的,假如车主主动提出要给捞牌人一定金钱,作为感谢的话,就达成一个交换协议,这是法律允许的,但倘若捞牌人以扣压车牌方式,强行向车主索要赎金,就可能构成非法侵占他人财物,遇到这种情况,车主可报警。另外,由于捞牌人在交易时,几乎不会对买车一方的身份做任何的验证,大部分都是一手交钱,一手交牌,这也容易出现冒领,给一些有心进行套牌违法行为的人提供方便,对于车主来说,存在很大的隐患。
泉州交巡警支队车管大队王教导员说,遗失车牌的车主,只要带身份证原件到车管所,就能补办车牌,程序并没有车主想象中那么麻烦,如果当天办理业务的人少,很快就能取到牌,人多需要排队的话,一天之内也肯定能办完,补办费是105元。如果车主都按照流程补办,捞牌人自然也就没了生意。
提醒:
车牌锁紧4个螺丝
可有效防止被冲落
海都记者了解到,车辆过积水时车牌掉落,除了积水深、冲击力大外,很多时候,是因为车牌没有固定好。
泉州一家汽车维修店的苏师傅说,他自己也遇到过车辆涉水丢牌的事,等到发现后回头找,已经找不到,那次之后,他就对车牌进行加固,此后再也没有发生过类似情况。根据交警部门的规定,车牌要锁两个以上(包含两个)的螺丝,目前市面上很多车辆,车牌都只固定上方的两个螺丝,水压冲击下,车牌很容易上翻,导致损坏或直接掉落,现在很多新车的保险杠上,也只留有两个孔。提醒各位车主,如果有四个孔的,要将四个螺丝都锁上,仅有两个孔的,可另外在保险杠加孔,并加装螺丝。除了把车牌四角固定好外,平常要尽量避免涉水行驶,如果非要涉水,则要放慢车速,此外,平时还应多检查,若发现车牌松动,应及时送去重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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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南环路积水路段 10余人百元叫卖遗落车牌
早报讯 (记者陈祥木)受台风雨影响,市区南环路泉州经贸学院附近路段、海西汽配城等处出现积水,有一些涉水而过的机动车车牌掉落。车主返回找车牌时,竟遇有人在路边叫卖,一块车牌卖百元。
昨日上午近11时,记者来到南环路,一车主开着白色小轿车停下,似乎在寻找前日丢失的车牌,立即有人手持一块粤B/537××号车牌凑上前去,询问是不是这一块车牌。
另有一年轻女子驾车停下,一名操浓重外地口音的男子手持六七块车牌凑上前,将手中的车牌逐一摊开,让她辨认。当失主发现其中一块车牌是自己的后伸手想拿时,该男子连忙边将车牌收起来,开口要价100元。经讨价还价,这名女子以80元买回了自己的车牌。
现场,记者看到有10多人分布在泉州经贸学院以及海西汽配城附近路段卖车牌,其中一名男子在一个多小时里,分别以70元、80元、100元的价格卖出了3块车牌。
就此现象,@泉州交警 表示,任何个人私下买卖车牌都是违法的,请各位车主不要纵容此违法行为。
(黄晖/绘)
■链接
补牌:半小时内立等可取
遗失车牌的车主可带身份证原件到车管所补办车牌,手续简单,补牌在半小时内立等可取,车牌的补办费是105元。
■编后
同样是在积水中捡到车牌,有人想到的是马上报警,或拨打媒体热线转交,有的人则是从中悟出了“生意经”——
想赎回车牌吗?一块叫价100元,到最后七八十元也能成交。如果不给钱,那就别想取牌了。
但如此一来,这与偷撬车牌再主动留言勒索的恶行相比,岂不是百步笑五十步?
道德是最高的法律,法律是最低的道德。
同样是事关“暴雨经济”,如果说,雨中帮人有偿推车等行为,算是一种你情我愿的事。那这种有偿捡牌行为,如果一定动辄索要百十来元的报酬,就不只是不道德了,甚至是涉嫌不当得利的违法行为了。
(@天涯倦客刀V)
来源:东南早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