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调处中心可以提供法律援助、法律咨询、鉴定、保险等方面的服务
东南网7月2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林天真 通讯员 蒋巧玲 文/图)昨日上午,晋江交通事故调处中心开始试运行。发生交通事故后,经过交管中队一级调解未果的,将统一移交到调处中心调解。法院、司法、保险、鉴定等进驻,当事人可以一站式解决事故理赔的各种问题。
7月中旬正式挂牌后,各部门还将统一赔偿标准。这样,可以减少交通事故的民事诉讼,减少当事人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
昨日试运行首日,调处中心共安排了4起死亡事故的调解,其中2起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人伤案件2起;群众要求法院立案、受理诉前财产保全共8起,实际受理3起,余下5起在调处中心工作人员的劝导下,均愿意在保险公司介入的情况下,继续调解。
中午和周末不休有专门调解员
记者看到,晋江交通事故调处中心大厅前台,有交警、法院、法律援助、法律咨询、保险、鉴定等专人服务。调处中心负责人祖峰介绍,中心将有3名民警进驻,共设6个调解室,并从社会上聘请了3组6名比较有经验的人民调解员。此外,调处中心还有一个交通法庭。法院也有4名法官和2名书记员进驻。保险公司则有中保、平安、太平洋3家保险公司进驻。
“我们设置调处中心,可以把交警的调解从日常事务中剥离出来。”晋江交管一中队丁队长介绍,以前出了交通事故,双方的调解都由各交管中队自己解决。“一般的事故还好,有些事故双方很难达成调解,持续一两个月,甚至更久还调解不下来,造成民警一半以上甚至2/3的时间都在进行调解。以后民警可以把更多的时间花在办案和整治交通上。”
据丁队长介绍,调处中心每天早上9点到下午5点都有开放,中午和周末不休息。“有了专门的人民调解员,调解效率也会比普通民警高。”
统一处理二级调解可申请多种帮助
据介绍,交通事故发生后,除了死亡事故外,都先在交管中队一级进行初次调解(简易处理的事故按简易程序处理)。
“这一级预计可以调解80%的事故。”丁队长表示,如果初次调解不成,二次调解统一到调处中心来调解。“只要开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持相关材料,当事人也可以自己过来申请调解。”
“法院、保险、鉴定、司法等各个部门提前介入,这样当事人对调解的信任度也会更高,会做到更公平的调解。”丁队长表示,当事人需要鉴定、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方面的帮助,在调处中心就能获得。此外,当事人还能在这里申请保险预支付、财产保全、司法鉴定、法院先予执行等。
未来将统一赔偿标准减少诉讼和成本
记者了解到,去年晋江通过诉讼解决的交通事故民事赔偿的案件共有700多起,大部分都花了几个月时间才完结,消耗了当事人大量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
“以前调解之所以调解不成,赔偿标准是个问题,经常有争议。比如,医药费、护理费等,交警认为可以赔1万元,到保险变成9000元,到法院审判又不一样了。”丁队长介绍,今后这些相关部门都将规范统一的赔偿标准,定下来后,既然调解的赔偿标准与以后走诉讼的标准一样,很多人就会选择调解,不会去法院起诉了。这样,就整合了多种调解资源,避免了交警部门单方面的调解。“我们将争取95%以上的事故,都能在调处中心这级就能解决。”
另外,如果遇上交通肇事逃逸的,当事人也可以在这里通过快速通道,获得医保社保方面的赔偿,这就拓展了可赔偿的渠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