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交通事故“快处”机制满月 少有人主动撤离
东南网6月1日讯(石狮日报记者 林春凯 通讯员 陈绍伟 文/图)“发生轻微交通事故拍照后先撤离现场。”这是对石狮交通事故“快处”机制的简单解说。在这个新机制实施刚“满月”之际,大多数车主对于这样的解说已经不再陌生。从石狮市交通事故“快处中心”,记者了解到,虽然“快处”极大方便了群众,也节约了事故处置、勘查的人力成本,一个月时间已经“快速处理”了六百余起轻微交通事故。但从记者了解的情况来看,当事人主动撤离并到“快处中心”处理事故的比例较低,同时还发现数起企图“蒙混过关”的事情。对此,相关负责人表示,石狮的“快处”机制现在可以说是在蹒跚前行。 车友看“快处” 5月30日下午,记者走进位于宝岛路一中附近的石狮交通事故“快处中心”时,有三辆事故车子停在里面,民警正在察看车子碰撞部位。 在与一位当事人交流时,他告诉记者,因为驾车不慎与另一辆车子发生了刮蹭,维修费用估计要七千多元。事故发生后,双方拍了照片就将车子开到“快处中心”来处理。听工作人员说,车子的维修费很快可以进行赔付,他松了一口气。他说,以前开车时也发生过“小事故”,事故损失不大,但处理起来比较麻烦。报警后,车子往往都要暂扣等责任认定好后才能取出来,而维修的时候也要自己先垫钱。而且为了处理事故往往要来来回回跑几趟。相比之下,他对于现在实行的“快处”机制十分赞赏,“撤得快,处理得快,赔得也快,便捷了许多。” 在“快处中心”,记者看到一名男子拿着一叠材料走进服务大厅。找到民警后,他将材料递给民警,说是来“报销维修费”的。经询问得知,原来这名男子的车子5月中旬在狮城大道,为躲避一辆摩托车而撞到一辆直行的小货车。所幸当时车子速度并不快,车损较轻。事后他听说现在小事故实行的是“快处”,“先将车子开去维修,然后再拿维修发票去报销”,于是乎,他便直接将车子送汽修厂维修。当民警向其解释称,“快处”是要在对事故现场拍照后一小时内到“快处中心”来进行定损、定责、理赔的,他有些发愣。 就“快处”机制,记者随机询问了身边的十位车友,结果发现只有两位车友明确表示,“发生事故后,只要是小事故的,拍完照后就可以先撤离现场,然后再去快处中心处理”,其他车友中,有两位表示对“快处”机制不清楚,其余六位则表示知道5月份起石狮市实施“快处”机制,但问其事故发生后要怎么办时,他们仍认为“最好还是先让民警来现场再说,以免以后说不清”,而事实上,依据石狮市“快处”机制实施办法,只要未造成人员伤亡、车损在三万元以下,事故各方车辆均在我省投保“交强险”和商业险的,均应在拍照后自行先撤离现场前往“快处中心”处理,而无需先报警或等民警前往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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