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信息赚差价 她电脑里存他人秘密信息7万条
早报讯 (记者 黄墩良 实习生 司玥 通讯员 挥鳄 静华 树斌)姓名、住址、出生日期……这些个人信息,在黄某秀的电脑中竟然有约7万条。昨日法院一审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黄某秀有期徒刑10个月。 生钱有道 买信息卖信息赚差价 黄某秀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2011年3月9日,她和其他两个股东在泉州丰泽区某小区成立一家公司(以下简称泉州公司),注册资金100万元,对外公司号称从事短信群发业务,黄某秀身兼出纳和技术员两职。 按照黄某秀的说法,这些私人信息并不是自己公司直接获取的,而是从莆田一家公司(以下简称莆田公司)拿来的。她称,莆田公司向泉州公司提供了泉州地面的几百万个电话号码,这些号码都有归属地,精确到镇一级,还注明每月的通话费用及范围。 案发后,警方从黄某秀公司的电脑中查获了约7万条私人信息,其中泉州保险信息4999条,包含姓名、住址、手机、电话、性别、出生日期等;车主信息64611条,信息内容有车牌、姓名、地址、手机号码等。 这些私人信息,就是黄某秀和同伙生财的窍门。 她称,按照泉州公司与莆田公司的合作方式,莆田公司每给一条信息,泉州公司就要支付3至4分不等的费用。 当然,黄某秀等人也要通过这些私人信息获利的。据介绍,泉州公司主要承接房地产公司或者电动车公司的业务,这些客户需要发送一些商业信息给个人,就找到黄某秀所在的公司。黄某秀通过莆田公司提供的运营商网络平台的账号和密码,通过网络平台进行短信群发。 泉州公司发一条信息,就收取客户4至5分的费用,扣除付给莆田公司的钱,发一条信息,泉州公司可赚1至2分钱。 非法获取个人信息 威胁他人安全将予严打 去年年底,警方在打击犯罪中,发现黄某秀存在违法行为,遂将她缉拿归案。丰泽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对黄某秀提起公诉。 昨日下午,经过前期的庭审,丰泽区法院一审宣判此案。法院认为,检方指控的罪名和事实成立,遂一审判黄某秀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我要上诉。”听到结果,原本被取保候审的黄某秀有些不知所措。丰泽公安分局民警当场给她戴上手铐带到看守所羁押,旁听席上,黄某秀的几名亲人悲伤落泪。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必须严厉打击。”丰泽法院法官认为。 这名法官介绍,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信息网络的广泛普及,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日益突出,一些犯罪分子利用买来的个人信息,实施电信诈骗、网络诈骗、敲诈勒索、非法讨债等严重犯罪行为,给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因此对非法获取、贩卖私人信息的违法行为,司法机关将予以严厉打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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