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中医院可免费停车 图片来源:东南早报
东南网7月31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林天真 通讯员 蒋巧玲)晋江市政府发布《关于严厉打击医疗机构停车非法收费行为的通告》,即日起,全市医疗机构内设及周边公共停车场,严禁任何单位、个人未经政府部门审批,收取停车管理费。市民如遇乱收费,可拨打110报警。
此前,晋江中医院已免费停车,将增设停车位,并实行单向行驶。
通告后仍被收费
可拒付或报警
根据《通告》,公安机关、物价部门将对未经审批收取停车管理费、故意损坏车辆、阻碍公务等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晋江交管一中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医疗机构停车场乱收费问题市民多有反映,市里为此专门召开了五六次协调会。“现在终于出台《通告》,从中医院扩展到全市的医疗机构,不仅有市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连镇街的卫生院也包括在内。”
《通告》发出后,昨天,相关部门已在晋江市医院和中医院竖立了通告牌,其他医疗机构也将陆续竖通告牌。
昨日下午5点20分左右,在竖了通告牌的晋江市医院,记者看到,仍有两三名女子坐在几个停车点处收费。记者将情况反映后,晋江交管一中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市民如遇乱收费,要坚决拒付或拨110报警。近期,相关部门将加大查处力度。
乱收停车费投诉多
但取证立案难
晋江市物检所工作人员介绍,根据《福建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区分不同停车场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市场调节价和政府定价管理。
“医疗机构停车场收费实行政府定价。他们可以收费,但是需要以医疗机构主体来提出申请,物价部门在非营利、保本的前提下,进行定价。”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晋江市区的公共单位停车场,并没有一家提出收费申请,包括所有的医疗机构。“因此,在这些医疗机构的收费行为都是非法的。”
不过,此前市区一些医疗机构会有社区人员收费,每年这方面的投诉有100多条。“但因为收费主体是附近社区的老人,没有在民政部门登记,也没有合法的主体,我们很难采取强制措施,取证立案处罚也较为困难。只能以口头告诫为主,收效甚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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