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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首设“两抢”救济救助补偿机制 由财政购买

qz.fjsen.com 2014-08-01 08:06:15 林天真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救济救助补偿分两部分 立祺 制图

东南网8月1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林天真 见习记者 陈紫玄 通讯员 陈耀宗 庄凌龙 曾桂蓉 文/图)

核心提示

被抢劫或者抢夺,警方两个月尚未破案的,受害者将获得保险补偿。

昨日上午,晋江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在全省首个建立“两抢”救济救助补偿机制。即日起,在晋江市行政辖区内发生的“两抢”案件,造成被抢者受伤或随身财物损失的,自案发之日起两个月后,公安机关尚未破案的,保险公司将按确定标准给予救助补偿,最高金额3.5万元。

据悉,上半年晋江共破刑案4611起;现行命案和有广泛影响大要案件持续100%侦破,7起现行命案均在24小时内破获;共破“八大类案件”343起,破案率首次突破80%目标,居泉州市第一。

被抢两月没破案 将分情况获赔

泉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晋江市公安局局长陈文荣介绍,救助救济补偿机制是打击“两抢”、服务群众采取的新措施。

具体实施程序为:警方接到受害者报案,立案侦查,自案发日起,公安机关两个月内未破案,工作人员将致电中国人保财险的工作人员。财险人员将在3日内联系受害者,按照确定的标准给予补偿。购买保险的钱则纳入晋江财政支出。(具体方案见上图)

昨日上午,陈文荣与网友微博互动

日均发案率下降

这才有了底气

晋江建立“两抢”救助救济补偿机制,其实是有底气的。

陈文荣表示,2012年年底他刚来晋江不久,就知道市民抱怨“两抢”高发,当时就想建立这个机制,“但是,这个需要有底气才能办得成”。

陈文荣所说的底气,是晋江控制住“两抢”高发态势。2012年前,晋江辖区“两抢”案日均30多起,今年上半年则降到日均1起,“零发案”天数达52天;6月共立“两抢”案件33起,破27起。

“考虑了一年半,发现没压到日均发案3起以下,这种机制就不能实现。”陈文荣说,现在发案率下降,破案率上升,救助机制就能运转,花钱不多,同时能取得社会效应。

另外,这也倒逼公安机关建立科学考评机制,对民警破案率进行考评,提高全市公安机关的破案率。同时,老百姓被抢后,公安机关两个月后能进行回访,并给予一定的补偿,也能安慰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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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公安局局长微访谈

海都讯 昨日上午,晋江市公安局举办“剑盾”行动全省公安局长微访谈活动。泉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晋江市公安局局长陈文荣作客“@晋江公安”新浪官方微博。

此次局长微访谈活动为期90分钟。晋江警方还邀请泉州20位微博博主与陈文荣面对面交流。交流活动开始后,网友提出治安、交通、户籍管理、出入境管理、案件侦办等110多个问题。

陈文荣认真浏览后,与分管部门领导现场详细解答了34个问题。访谈结束后,对未回答的问题也将一一回复,并要求相关责任单位逐一落实。

“从没听过这种事,还以为是诈骗”

首批13名受害者昨领补偿金,共计13500元

昨日上午,首批13名被抢受害者,领取了补偿金 

东南网8月1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林天真 见习记者 陈紫玄 通讯员 陈耀宗 庄凌龙 文/图)

核心提示

昨日上午,13名被抢的受害者,成为晋江首批“两抢”救助救济补偿机制,获得13500元救助救济赔偿的受害者。

对于这一首创机制,晋江侦破此类案件的刑警表示,这将督促他们更加谨慎地立案,更加积极地破案;负责理赔的保险公司则说,他们接这一业务,赚钱是其次的,更多的是为保障市民人身财产安全。

——【现场】——

13受害者 获赔13500元

对于被抢了有人赔钱,很多市民都不敢相信。昨天,当13名受害者拿到数额不等的赔偿金时,大家既高兴,也充满意外。有的人甚至直到走进公安局,才发现这事是真的。

现场,有一名女受害者还将两三岁的孩子带过来了,让孩子从警方处领走救助救济金。

家住晋江市区的钟小姐说,4月8日凌晨3点多,她跟朋友喝完酒,独自走回家,在回家的小巷子被人跟踪,用力抢走了背包,她人也被拽倒在地,脖子下边的皮肤都破皮了。

“被抢了1000元钱,两张银行卡和两张身份证。今天我拿到了500元赔偿。其实500元不算什么,钱不是主要的。更重要的是,说明民警一直把我们的事放在心上。”

获赔最多的,是晋江安海人曾小姐,获赔3000元。4月6日晚上10点,她骑摩托车外出回家,路过安海镇区某医院附近小巷,被两名跟踪的男子,抢走放在脚踏板上的包。

曾小姐说,因为有朋友刚还她钱,包里有1万多元现金,她追了一段没追上,“上周突然接到民警电话,说现在还没破案,但可以拿赔偿。我第一反应就是肯定是骗人的。”

后来,曾小姐打给当民警的朋友,才知道是真的,“能挽回一点损失,好开心啊。”

安徽人杜振忠也领到了赔偿。5月6日中午,他在安海书展公园被抢,当时嫌犯装成顾客,趁他没注意抢走钱包。7月27日,民警两次给他打电话,他都以为是诈骗。

“从来没听到过这种事。我是抱着试试的心态来的。”杜振忠说。

——【声音】——

一线刑警: 督促我们破案

“我太佩服晋江的警察了。我这还真不是自夸。”晋江刑侦大队市区中队中队长颜发达感慨。

2010年,晋江刑侦大队组建“反两抢”组时,他是组长,那时每天二三十起抢劫抢夺案。他说,开始的目标是把日均案发数降到5起,“我们都觉得这不可能实现,没想到现在都实现了。”

颜发达说,现在两个月还没破的“两抢”案件算是少数。“现在实行保险赔偿机制,其实更加督促我们,自我加压,认真立案,积极侦破。”

警方表示,如果在调查时发现受害人有报假警、虚构被抢事实,警方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公安机关也会将受害者的法医伤情鉴定结果和相关证据提供给保险公司。

泉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晋江市公安局局长陈文荣还表示,救助救济补偿后,公安机关绝不会减轻破案责任。

保险公司:

这一业务会亏

中国人保财险晋江分公司李经理介绍,他们是商业保险公司,但是受理“两抢”救助救济补偿机制这块业务,是本着服务民生为主的目的。

“晋江警方这几年‘两抢’案件确实下降了很多,我们才敢受理。”李经理表示,他们相信公安机关会秉公执法,加大破案力度。

“受理这块业务应该会亏损。现在刚做,也很难说会亏损多少。但这对民众有好处,可以给民众增加安全感。”李经理说,做这一业务肯定不以赢利为目的,公益属性更重一些。

——【解读】——

救助刑事被害人

是司法改革方向

2009年,两高、公安部等出台《关于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的若干意见》,其中规定,在被害人遭受犯罪侵害,无法及时获得有效赔偿时,可由国家给予适当的经济资助。

刑事被害人救助,是为解决刑事被害人特殊困难而采取的一种过渡性安排,不同于国家赔偿,也有别于其他社会救助。

福建尚民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家洪表示,以前只强调打击犯罪,对被害人的救助一直没有重视,晋江建立这一救助救济补偿机制,符合司法改革的方向,体现了人文关怀。

吴家洪说,《保险法》中有关于追偿权的规定,代位追偿权是保险基本原则之一。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取得代位请求赔偿权。代位追偿权产生原因主要有侵权行为、合同责任、不当得利3种。从民事角度看,最终应该由“两抢”嫌犯对受害人的损失进行赔偿。在破案后,保险公司可以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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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率先推出救济救助补偿机制

“两抢”案逾两月未破 受害者可领补偿金

昨日,13名“两抢”受害者领到了补偿金。

核心提示

“很意外还能拿到警方的补偿金。”今年4月,晋江安海镇的曾女士遭遇飞车抢夺,包里1万多元现金和数张银行卡被抢。案件侦查已经2个多月,原本有点灰心的曾女士却被晋江警方告知,她将获得一笔“两抢”救济救助补偿3000元,这让她惊喜不已。

原来,昨日上午晋江市“两抢救济救助补偿机制”正式建立。今年4月1日起,凡是晋江市行政辖区内发生的“两抢”案件,造成被抢者受伤或随身财物损失,自案发之日起,两个月后公安机关尚未破案的,受害者最高可获偿3.5万元。这个机制在全市乃至全省都是一个大胆的创举,其背后是一个公安局长与“两抢”案件的较量故事。

□本报记者 张晓明 通讯员 陈耀宗 庄凌龙 文/图

惊喜 13名受害者 领到补偿金

昨日上午,来自安徽的杜振忠拿着从晋江市公安局领到的500元补偿金,激动不已。5月6日,他在安海镇一水果摊卖水果时,被两个冒充顾客的骑摩托车男子抢走了腰上的挎包,包里有1000多元的现金。

4月的一个晚上,来自重庆的王贤凤准备回灵源街道的租房,在一个路口被一名男子抢走包,包内有现金700元和数张银行卡。

在随后的两个多月里,他们都没有接到警方的消息,逐渐对“追回包”死了心。谁知,7月27日,他们都接到晋江警方通知去领救济金的电话。“我刚开始很怀疑,觉得不大可能,没听过有这个政策啊。”昨日上午,杜振忠在进货路上,“顺便”过来探个虚实,没想到真的领到了500元救济款。

昨日,共有13名“两抢”救济救助对象领到了共13500元的补偿金。其中,来自晋江安海的曾女士获得了最多的补偿金,有3000元。

缘起 “两抢”高发下军令状

据了解,“两抢救济救助补偿机制”在全市乃至全省都是一个创新举措,对于曾经“两抢”日发案数十起的晋江来说,这可能是一个赔本的“买卖”。“当时,我们每天的‘两抢’案件有20到30起,听说要把案件下降到个位数,感觉是天方夜谭。”该局刑侦大队副教导员陈志远回忆说,案件持续高发,还要对受害者进行补助,这在晋江民警看来是根本不可能做到的事。

时间回到2年前,那时陈文荣刚担任晋江市公安局局长。当时晋江市看守所每天关押人数最多时达到2000多人,很多民警都对打击处理数多感到自豪,但陈文荣将“两抢”比同于“飞来横祸”,“高发案不是什么好事,必须坚决压发案。”2012年7月,刚上任不到两个月的陈文荣来到刑侦大队,当场立下军令状——要把晋江的“两抢”案件压到个位数。随后,该局一场为期5个月的打击“两抢”专项行动轰轰烈烈地展开。

2013年初,他又定下了“晋江要实现‘既是发达之地,也是平安之城’”的目标,并设想对受害者进行补偿。

实现 发案大减奠定基础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下,陈文荣立下的军令状竟然很快就实现了。去年1-3月,全局日均接“两抢”警情4.43起,相比前年日均少了11.9起。而且,从去年3月下旬开始,“两抢”案件每天发案都在3起以下,有多天甚至实现了零发案,这让陈文荣看到了希望。

经过一年的攻坚之后,今年上半年,该局“两抢”案件的零发案天数达到52天;6月份,共立“两抢”案件33起,破27起,破案率高达82%。这些成绩为“两抢”案件救济救助补偿机制奠定了良好基础,陈文荣终于有底气将那个设想提上了议程。

在陈文荣看来,建立“两抢”案件救济救助补偿机制,一是向“两抢”犯罪嫌疑人宣战;二是倒逼公安机关建立科学考评机制,通过绩效考核的杠杆对民警破案率进行考评,提高全市公安机关的破案率;三是公安机关回访受害者并给予一定的补偿,是对受害者精神上的一点安慰,也是该局践行群众路线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重要举措。

链接 伤者最低补助500元

据了解,该机制首期期限是今年4月至明年6月。实施程序为警方接到“两抢”受害者的报案后,立案侦查;自案发之日起,两个月内若未破案,公安机关有关人员将致电中国人保财险的工作人员;人保财险工作人员三日内联系受害者,按照确定的标准给予一定的救济救助补偿。

救济救助补偿分为两个部分,在“两抢”案件中伤亡的受害者,最低给予一次性500元补助,最高给予一次性3.5万元补助,如轻微伤500元、轻伤5000元、重伤1万元、死亡3.5万元;在“两抢”案件中财产受到损失的受害者,财物损失500元以上的给予救济补偿,最低一次性给予500元,最高一次性给予5000元。(晓明 耀宗 凌龙)

来源:泉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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