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母子情分缘何解除关系 惠安阿婆起诉养子
30年母子情分 缘何解除关系 30年前,见妹妹阿芳(化名)膝下无子,兄长阿统(化名)将儿子阿勇(化名)送给阿芳抚养;30年后,阿芳一心一意要斩断与阿勇的养母子情分,这到底是为何? □早报记者 黄墩良 实习生 谢司玥 30年养母子关系 她起诉要解除 30多年前,惠安人阿芳的丈夫不幸离世。虽然她已经有两个女儿,但长大后,女儿一出嫁成家,阿芳的晚年谁来照顾呢? 此情此景,也引起了阿统的关心。看到妹妹晚年有可能面临的孤单,有多个儿子的阿统,将其中一个儿子即阿勇送给阿芳作为养子。当时阿勇尚未满10周岁。 斗转星移,30年过去了,阿芳已步入晚年,阿勇也娶妻成家。然而,有着30年母子情分的他们,走到了一个十字路口——去年,阿芳将阿勇起诉到惠安县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解除他们的收养关系。同时,她还要求阿勇一次性补偿她在收养期间为他支出的生活费31800元、教育费37000元,此外还要阿勇一次性给付她生活费13万余元。 为什么养母子两人到了水火难容的境地? 按照阿芳的说法,她本想养儿防老,怎奈阿勇娶了媳妇忘了娘,儿媳甚至声明不与她做婆媳,因此自1998年年初,阿勇夫妇开始与她分户,并扬言要与她脱离关系,且在经济上也没支持她,她身体有病时,阿勇也不来照料,更甭提精神上的慰藉了,“他恩将仇报,近10年来,从不曾叫我母亲,双方形同陌路”。 自愿放弃财产继承 愿意赡养养母 养母要解除关系,阿勇如何看呢? 审理中,阿勇说,养母没有证据可以证实他们养母子关系恶化。养母虽然罗列了他的种种“不是”,但并没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相反,他是一名远洋渔民,出门谋生少则半年多则一年以上,在家时间相对较少。养母所说的“他不尽赡养义务、双方矛盾纠纷不断、关系恶化”,缺乏事实依据。 阿勇说,虽然在分户时,他增加了别名,但并不是要解除与养母的事实收养关系。他坚决不同意解除双方的收养关系。他称,根据规定,解除收养关系还应听取被收养人的意见。“养母已近60岁且又独自一人生活,虽然有女儿可以照顾,但毕竟有诸多不便。我愿意承担起赡养养母的义务,同时声明放弃对家庭财产的分割及以后遗产的继承。” 那么,阿芳和养子的关系是否有恶化?这成了法院调查的重点。 阿芳向法庭提供了一份录音资料,以此证明她与阿勇的生父在街头欲理顺相应关系时,双方发生肢体冲突,阿勇之妻报警,双方关系进一步恶化。法院调查显示,2012年11月份,阿勇夫妻与阿芳的女儿发生纠纷,导致阿勇的妻子报警,派出所出警处理;双方的收养关系纠纷,经当地村委会及调解员主持调解未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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