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店长为包60后小三 监守自盗钱物达700余万
事发石狮市一高档烟酒商行,后来二人合伙当起“鸳鸯大盗”
警方追回一批赃款赃物
东南网9月17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郭冰德 通讯员 蔡海炳 林金荣 文/图)总价192万元的两份购房合同、10瓶洋酒、240条中华牌香烟、价值30多万元黄金首饰、81.46万元现钞……
昨日上午,赃物返还仪式上,这批价值近330万元的钱物,垒在泉州石狮市公安局一楼会议室,这是石狮市公安局凤里派出所6天前破获的一起盗窃案,追缴扣押的赃款赃物。
而案件的缘起令人错愕:在石狮市八七路一家高档烟酒商行担任店长的江西籍男子郭某,是一名80后,恋上了60后的小三陈某,为了撑面子,两年时间来,采用“蚂蚁搬家”的方式,合伙当起“鸳鸯大盗”,盗窃高档烟酒等财物多达700余万元。
案发:“软禁”报警电话,牵出盗窃大案
9月10日17时许,凤里派出所接到报警。
一名男子带着哭腔,对值班民警诉说:“从昨晚11点至今,我的姐姐被人软禁在石狮市区八七路一家高档烟酒行内,为了搭救姐姐,我已经给对方转账13.5万元,可对方还不放人。”当天值班的所领导接到报告,立即组织民警在第一时间赶往那家烟酒商行。
这家烟酒商行,位于石狮市区繁华的八七路上,仅店面就有200多平方米,2至6层是商行的仓库。民警在烟酒行二楼找到该商行老板许某、报警人的姐姐陈某、陈某的同居男友郭某,并将他们带回派出所调查。“我才是真正的受害者,我没有软禁他们两个!”面对民警的询问,许某直呼冤枉,越说越激动,情绪在一时之间竟难以控制。“这对狗男女,一个偷我烟酒,一个接应拿去卖,这两年偷了我店里好几百万的烟酒。”原来,9月9日晚上,店主许某和弟弟准备关店门的时候,从监控看见店长郭某进仓库,偷了两条香烟,准备交接给陈某时,许某兄弟俩将他们逮个正着。
而陈某利用上卫生间的机会,打电话告知弟弟,才出现其弟弟向警方报警的一幕。
郭某和陈某见事情败露,主动交代犯罪事实,承认自己在许某所经营的烟酒行进行盗窃,盗窃货品总价值在700万元左右,并称愿意归还所盗窃的钱物。
内情:80后“吃苦”店长恋上60后小三
随着案件的深挖,与此案相关的细节也浮出水面。
郭某,这名1982年出生的江西男子,1.68米的个头,外貌普通,已婚。8年前,他从南昌某大专院校毕业后,就来到石狮打工,他干过保安、超市营业员、店长,2012年3月被聘为现在这家烟酒商行的店长。在老板许某的印象中,“郭某刚来时,是个能吃苦、善管理、懂经营的小伙子”。
1969年5月出生的陈某,住在距石狮100多公里的德化县,已经有一个24岁的儿子。2012年,她与郭某在网络上认识。“10年前,我受不了家庭暴力跑了出来,就把自己的QQ签名设为‘不是好男人不要勾引我,爱我就不要伤害我’,想让自己不要再受伤害。”
当郭某第一次看到陈某的QQ签名时,出于好奇,且自我标榜为“好男人”,开始与陈某聊天。
“我叫陈小丽,1984年出生,泉州地区人,在化妆品店,你可要捧场哟。”常年从事化妆品推销的陈某,深谙皮肤保养之道。虽是60后的年龄,却有着80后的外貌和身材,吸引了与妻子常年分居的郭某。
之后,两人约在石狮服装城见面,在郭某的宿舍发生了关系,并渐渐投入感情。
确认情人关系之后,当年6月陈某却突然消失了,郭某四处打探。“17天后,陈某主动找我,说她去北京做生意,出了点事,欠了别人3000元,问我能不能帮她救救急?”郭某回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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