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城事要闻 > 正文

浮桥仙景社区老人会擅砍绿化树 证实砍树方收钱

qz.fjsen.com 2014-09-19 10:46:13 涂传之 陈邵珣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谢玉妹    我来说两句

社区证实:有人被叫去做笔录

昨日下午,记者至仙景社区,寻找该社区老人会负责人,无果。

记者再来到仙景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称,树早年确实是由老人会种下的,砍伐一事,老人会方面认为他们有权处理,居委会便没有过问。

冠星商业中心与冠星公司之间是否有联系?居委会工作人员未明确回答,只证实了冠星公司老板确系本社区居民。因为砍树一事,冠星公司的相关人员已经被行政执法部门叫去做笔录了。这名工作人员说,“(砍树)这件事,之前老人会开大会,同意了此事,对方(商业中心开发商)也拿了一笔钱出来,要补贴给社区的老人们。”

记者电话联系该社区居委会吴主任。吴主任说,老人会砍树,动机是为“资助企业”,具体详情并不清楚,准备次日寻找老人会负责人了解。

部门回应:城市树木不得擅砍

浮桥街道办事处林副主任证实,这些被砍伐的绿化芒,早年确系仙景社区老人会成员种下的。但是,这是否意味着老人会就有权砍伐这些树呢?

对此,这些树的主管单位、鲤城区住建局有关人员解释,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规定》,由国家投资或群众义务劳动在公园绿地、风景林地和城市道路绿化带内种植和管护的树木,归国家所有。这些绿化芒,属市政道路旁的乔木,是“城市树木”,老人会无权擅自砍伐。

据我国《城市绿化条例》、《福建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砍伐、移植或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因特殊需要砍伐、移植或修剪的,须经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同意;砍伐或移植造成死亡的,要在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按三至五倍的株数补种。

目前,鲤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已对此事作立案调查,待相关主管单位确认相应责任后,将讨论对相应责任人和组织的处罚标准。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