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时政> 泉州要闻 > 正文

城市民用建筑须建防空地下室 不宜建应缴建设费

qz.fjsen.com 2014-09-22 08:59:04 来源:泉州晚 责任编辑:谢玉妹    我来说两句

不适宜修建防空地下室者 须缴纳易地建设费

本报讯 (记者王金植 通讯员林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是指,不适宜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经申请同意,按照配套建设的数量和成本缴纳相应的费用(即易地建设费),由人防部门统一另选址建设防空地下室。

根据《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规定,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由省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按照当地当年防空地下室的造价制定,并每年公布一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收取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必须全额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就近易地建设人民防空工程,不得挪作他用。易地建设是指因地质、地形等原因不宜修建防空地下室,或者修建面积小于民用建筑首层建筑面积的,经人防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缴纳易地建设费,由人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就近易地建设。

据介绍,除国家规定的减免项目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批准免建、少建、缓建防空地下室或者降低防空地下室防护等级,不得批准免交、减交或者缓交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参加党员活动,提高业务水平。(潘宇宁 摄)

相关链接

泉州市人防机构历史沿革及取得荣誉

1951年,泉州市成立了人民防空委员会。1971年,在第三次全国人防会议上被确定为国家人防重点城市。1995年9月,泉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成立后,人民防空委员会作为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常设机构之一,更名为人民防空办公室。在2010年机构改革中,人民防空办公室进入政府工作部门,并加挂民防局牌子。

市人防办先后被国家、南京军区和福建省评为“人防工作先进单位”、“人防工程建设先进单位”、“人防‘准军事化’建设先进单位”、“全国人防综合防护体系建设和管理先进单位”,取得了全国人防宣传报道“十二连冠”的好成绩。2010年,在第六次全国人防工作会议上,泉州市荣膺“全国人民防空先进城市”,实现了人防工作新的跨越。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