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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景社区老人会擅砍绿化树追踪 需缴纳罚款赔款

qz.fjsen.com 2014-10-01 08:06:32 涂传之 夏鹏程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评议内容

调查:12株乔木均十年以上

根据相关笔录和实地勘察取证,鲤城区行政执法人员认定:仙景社区老人会雇佣工人砍伐繁荣渠2侧12株绿化树,系毁绿者。被砍伐的12株乔木,树龄均达10年以上,其中芒果树11株,2株胸径32厘米,3株胸径34厘米,3株胸径35厘米,3株胸径37厘米;相思树1株,树龄十年以上,胸径60厘米。12株树木评估价共27180元。

权属:被砍乔木“属公”

12株乔木虽为仙景社区老人会所种,是否就意味着老人会拥有这些乔木的所有权呢?昨天,评议会上对这个问题争议较大。权属问题也直接影响处理结果,除了处罚外,是否还需赔偿。

根据鲤城区住建局绿化办目前执行并提出的“谁种植谁养护”原则,被毁乔木由老人会负责日常养护,但“种植”和“管养”仍不等于“拥有”。

经查阅国家《城市绿化条例》、《福建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和《泉州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各方认为,城市园林绿地的管理养护与所有权有所区别。

最后根据《泉州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由国家投资或群众义务劳动在公园绿地、风景林地和城市道路绿化带内种植和管护的树木,归国家所有”。此次繁荣渠两侧被砍的12株绿化树,被认定处城市道路绿化带内,应“属公”。

处罚:改补种为赔偿

最初,鲤城区行政执法局对此案的处罚意见,除了罚款13590元外,还责令仙景社区老人会按区住建局指定地点补种36株乔木。

但昨天律师分析认为,“补种”根据的条例是针对“经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同意砍伐、移植或修剪”的情况。而老人会擅砍行为应依照《泉州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未经批准砍伐或因移植、非正常修剪树木造成树木死亡的,责令其按树木评估价赔偿损失,并处以该评估价的50%罚款。”

也就是说,仙景社区老人会除罚款外,应参照12株乔木共27180元的估价,向绿化树所属单位鲤城区住建局作出赔偿。

仙景社区老人会此前已表示愿意补种,但评议会决定,将按规定来办。昨天,绿化办工作人员小张介绍,将在原处补种胸径大于5厘米的树苗,树种将参照周边绿化树,数量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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