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两违”整改不到位 将停水停电停办房产证
部门不作为 领导将被追责 负有查处职责的部门对“两违”查处不力或不作为,造成不良影响的;参与、支持和包庇“两违”,或者干扰有关部门(单位)依法查处“两违”的;有关职能部门为“两违”建筑核发许可证照或者办理登记、抵押、备案等手续的,因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而取得许可证照或者手续的除外;为有关行政主管认定的“两违”建筑提供供电、供水等公用服务的;有关职能部门无正当理由,不按照本意见的要求落实联动机制的;不按规定执行信息互通制度或者提供共享信息的;其他违反联动工作机制规定,应当追究责任的。由市“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予以通报批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以及直接责任人员,按管理权限,由职能部门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调查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商品混凝土企业和设计、施工单位属国有的,由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以及直接责任人员,按管理权限,由纪检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调查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相关新闻
- 2014-09-23鲤城祥和苑一户主私拆阳台扩建 被查仍趁夜抢建
- 2014-09-13“百日攻坚”行动结束 泉州完成370万平方米拆违任务
- 2014-09-03泉州治违“百日攻坚”进入冲刺 进度滞后将被约谈
- 2014-09-02泉州开发区一业主占用采光井 私自建房堆满杂物
- 2014-08-28泉州已拆“两违”207万平方米 腾空土地155万平方米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