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新市民积分管理常态化 八大项目全面展开
本报讯(记者 温文清)“首批272名新市民积分入住凭证发放后,接下来,石狮市新市民积分管理制度将实现常态化。”日前,记者从石狮市新市民积分管理工作办公室获悉,本月,石狮市新市民积分管理八大积分项目将全面铺开,有意向申请参加积分管理的新市民,可前往石狮市社会服务大厅新市民积分服务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首批“积分入住”新市民享受购房补助 今年5月,石狮市在福建省率先推出《石狮市新市民积分管理办法(试行)》,全面启动实施新市民积分管理制度,实现外来人员与本地人员同城待遇。新市民可依据积分高低,轮候享受“入住、入学、入医、入保、培训、创业、入市民卡、荣誉”等八大项差异化公共服务待遇积分优惠,以及30多项配套公共服务积分应用。 作为2014年石狮市重点改革领域的开题之作,今年石狮新市民积分管理工作以“积分入住”为重点,开展了首批“实验批”积分试点工作,并随之出台了《2014年新市民“积分入住”保障实施细则》。9月18日,首批272名新市民领取“积分入住”凭证,在购房时最高享受12万元购房补助,有的新市民甚至只要首付4万元就可购房。 每年提供100个“积分创业”扶持名额 随后,石狮出台了《石狮市新市民积分培训实施细则》、《石狮市新市民“积分入医”实施细则》、《石狮市新市民积分创业实施细则》。据了解,今年将有1000张电子培训券供新市民申请,持券人在定点培训机构完成培训后30天内,可向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服务窗口提出补贴资金申请。而从明年开始,取得石狮市居住证的新市民,可自愿参加石狮新农合制度。政府每年还提供100个“积分创业”扶持名额,按照积分高低轮候排序,供新市民积分创业人员自愿申请。 即将实施“积分入学”和“积分入保” 在“积分入住”、“积分培训”、“积分入医”等实施细则出台之后,“积分入学”、“积分入保”实施细则也将陆续出台。据了解,“积分入保”实施后,石狮每年度提供一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补助名额,为在户籍所在地参保的新市民提供参保资金补助,并根据每年度的具体情况,对相应的名额数、补助标准进行适当修正。届时,新市民可申请城乡居民保参保资金补助,而被确定为城乡居民保参保资金补助对象的,每年将获得100元参保缴费补助,最多补助15年。 此外,新市民积分入市民卡将享有公交优惠、就诊一卡通、图书馆等配套服务;“积分荣誉”则服务积分排名前10名(A、B类各10名)的对象,即推荐其参选市级党代表、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相关部门对积分排名前50名的新市民,还将推荐其评选“年度优秀新市民”并给予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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