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困难群众可享临时救助 每户每年最高一万元
鲤城困难群众及外来务工人员可享临时救助 每户每年最高一万 本报讯(记者赵轲)鲤城区日前下发《困难群众及外来务工人员临时救助暂行规定》,明确凡具有鲤城区户籍的常住居民或外来务工人员,因临时性、突发性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可享受临时救助,一个家庭全年临时救助金额累计最高限额为10000元。 临时救助对象包括鲤城区内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低保边缘家庭;在鲤城区内实际居住满2年及以上(以暂住证为准)、有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有固定住所或在鲤城区自主创业满1年及以上,并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区低保标准2倍以内的外来务工人员;遇到临时困难的残疾人、贫侨、特困党员等。 鲤城户籍的困难群众临时救助主要针对救助对象家庭因病、子女就学或遭遇突发性、特殊性困难,外来务工人员临时救助主要针对救助对象因交通事故逃逸、重大疾病或遭遇住房火灾等突发性原因造成困难。 规定还明确,临时救助实行分类限额补贴救助,一次性救助金额最高限额为5000元,一个家庭全年临时救助金额累计最高限额为10000元;对突发性危重病患者的临时救助,原则上1年只能申请1次。规定自下月起施行,有效期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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