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启动2015年度新农合缴费登记
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员亦可参合 为进一步扩大新农合的覆盖面,全区各乡镇、行政村通过挂横幅、分发宣传单等方式,积极进行宣传。小陈表示,参加新农合的必须是该区公安户籍、出生日期在2014年12月31日前(含2014年12月31日)的城乡居民(含2014年度出生的尚未入户籍的新生儿)。同时,居民缴费要以家庭为单位、整户参合。此外,从今年开始,持有台商投资区《居住证》、未参加户籍地新农合或者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职工医疗保险的外来人员及家属可以自愿参与台商区的新农合。 区社会管理局社保中心也提醒群众,全区2015年参合缴费登记工作将于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在参合缴费期间不参合缴费的人员,参合缴费日期过后将不予补缴,不予报销2015年度医疗费用。 重大疾病保障包含22种 明年起,参合人员的住院补偿封顶线为11万元,大额医疗费用补充补偿最高限额为20万元。“我区住院补偿实行分段补偿,即医疗费用越多补偿比例越高,乡镇级、区级、区外以上住院最高补偿比例分别达到95%、85%、55%左右。”区社会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小陈表示,普通门诊每次门诊补偿最高限额和年度最高限额分别为60元和400元,政策范围内费用补偿比例为50%,而特殊门诊补偿标准按18个病种分别设置封顶线。 在按病种保障方面,全区重大疾病保障病种有22种,包括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妇女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急性心肌梗塞、脑梗塞、1型糖尿病、甲亢、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唇腭裂、尿道下裂、慢性髓细胞白血病、血友病、儿童苯丙酮尿症等疾病。 全区按照市里积极同步实施“按费用”和“按病种”的大病保障政策,在“按费用”的大病补充补偿政策上,给予参合人员大额医疗费用给予二次报销;在 “按病种”的大病保障政策上,对费用较高的特定病种实行“定点救治、定额支付”政策,实际报销比例达到70%—90%,提高全区参合群众大病保障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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